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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辽宁盘锦市兴隆台区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遴选26人公告

时间:2019-07-24 19:29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根据《中共盘锦市兴隆台区委办公室、盘锦市兴隆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兴隆台区促进招商引资工作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兴委办改发﹝2019﹞1号)要求,为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组建专业招商队伍,经济合作发展服务中心将面向全区遴选工作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一、遴选岗位及人数

(一)招商局(6个)

每个招商局1名局长、2名科员,共计18人,从事招商引资工作。

(二)综合服务局

局长1名、科员7名,共计8人,从事建立招商项目库、建立全区载体资源库(土地、厂房、楼宇等)、产业政策梳理、招商计划、招商协议起草、大型招商活动筹备及后勤保障、党建、纪委监察、人事、财务、档案管理、考核评比确认、奖励政策兑现等工作。

二、报名范围及条件

(一)报考人员范围

报名局长人员应为区内事业单位(含高新区)在编人员,报名科员人员应为区内事业单位(含高新区)、国有企业在编人员及区内各单位购买服务人员。

(二)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热爱招商工作,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报名局长岗位应有相关工作经验;

2.报名局长岗位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报名科员岗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9日以后出生),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年龄要求;

3.大专以上学历,有相关经济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

4.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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