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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发布高考报名新规:应届生参加明年报考 户籍迁入须满两年

时间:2019-07-23 17:5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林智仁)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报考2019年福建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须满2年,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随迁子女在闽参加高考,除了有三年学籍要求,其父母一方还须在福建缴交社保或缴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10月24日,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福建省教育厅发布了《关于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明确了可以申请参加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的4项基本条件。

    通知明确,遵守宪法和法律,符合教育部、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福建省教育厅招生考试有关管理规定,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的人员,可以申请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但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是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其身份证号码前两位是“35”。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是因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工作调动、人才引进、库区移民、驻闽部队现役军人(含文职人员),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三是因投靠父母一方,报考人员户籍于年度普通高考报名前迁入福建省,同时被投靠人须具有福建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福建省(身份证号码前两位为“35”)。其中,应届毕业班学生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被投靠人虽具有福建省户籍但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不在福建省的(身份证号码前两位非“35”的),按第四项规定执行。

    四是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省(指通过购房等其他原因将户籍从省外迁入福建省的人员),报考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2年(时间截至普通高考当年7月1日,下同),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2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报考2020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须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因其他事由将户籍迁入福建省,持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可以报考2019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持省外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往届生,报考2019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福建省且高中阶段学校毕业均须满3年;同等学力人员,报考2019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其户籍迁入福建省须满3年且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须满6年。

    五是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福建省户籍就业人员的随迁子女,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且有3学年连续实际就读经历。其中,报名参加2019年福建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两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报名参加2020年及以后福建省普通高考的,其父母一方须有近三年在福建省按国家规定缴交社会保险费或纳税等可证明其在福建省从业经历的记录。

    六是在福建省定居、具有福建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经历并持公安机关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此外,通知还对6类人员不得申请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作出了具体规定: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的在校生,或已被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考(含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校招生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因触犯刑法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不符合福建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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