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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法考每日必背【经济法】食品安全法 网络食品监管

时间:2019-07-18 08:3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2019法考每日必背【经济法】食品安全法 网络食品监管

2019-07-15 09:35:19| 中公教育

天津中公教育助力各位考生朋友顺利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接下来为您带来的是法考资料内容:

一、网络食品监管★★

1.实名登记: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对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应当取得许可证的,还应当审查其许可证。

2. 网络交易平台连带责任:违反本法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或未履行报告、停止提供网络交易平台服务等义务的,由县级以上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令停业,直至由原发证部门吊销许可证;使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与食品经营者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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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tjoffcn_gy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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