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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锦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66人公告

时间:2019-06-29 17:0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进一步盘活事业单位人才资源,着力选拔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充实市直机关公务员(工作人员)队伍,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决定面向我市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人员(以下简称保留参公身份人员)公开遴选市直机关(不含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系统,下同)公务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单位及职位

此次遴选职务层次为科员职务。

各遴选单位具体职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考对象和条件

(一)报考对象

报考遴选职位的,须为我市市、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已进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登记)且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工作人员。

符合转任到机关条件的人员是指,在参(依)照《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时,已办理过渡手续的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机关工作人员;经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考试录用并试用期(服务期)满的人员;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考试录用并达到工作年限要求的选调生;按照国家军转安置有关规定接收安置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机关公务员调入到原参照管理单位工作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1.政治素质良好,品行端正;

2.勤奋敬业,工作能力强;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

5.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1日(含)以后出生〕;

6.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

7.具备遴选职位要求的具体资格条件;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历任职务晋升必须符合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遴选: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遴选任职后即形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遴选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资格条件的考生,本人填写《2019年锦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推荐表》(简称《报名推荐表》,见附件2)及《2019年锦州市市直机关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简称《报名登记表》,见附件3)到报名职位所属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名。资格审查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3日,地址详见职位信息表,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日至4月4日,地址为锦州市恒升现代城南门西行50米,恒升现代城13甲五楼。

(一)填写《报名推荐表》及《报名登记表》(一式三份)。报考人员可登录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报名推荐表》及《报名登记表》,按要求填写个人信息、粘贴照片(本人近期证件照),《报名推荐表》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推荐意见栏内注明“同意报考”,并加盖公章。县(市、区)直公益性事业单位中保留参公身份人员的《报名推荐表》,还需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并加盖公章。

(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初审)工作由遴选单位负责,在各遴选单位进行。各遴选单位根据公布的报考基本条件和遴选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及时对考生身份证、《报名推荐表》及《报名登记表》进行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3日16时00分。报考期间,考生遇到问题,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三)报名。考生通过遴选单位资格审查后及时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报名,并打印笔试准考证,报名时需本人携带遴选单位审核盖章的《报名登记表》。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4月4日11时00分。在规定时间未进行报名,视为放弃报考。本次遴选考试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每位报考者限报一个职位。每个遴选职位的开考比例不低于1:2。低于1:2的,将取消该职位。取消的职位,将在锦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报考取消职位的考生,可以在4月8日15时00分前,重新选择职位,并到职位所属的遴选单位进行资格审查,通过后到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人事考试服务中心更改报名信息,重新领取笔试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内未重新资格审查并报名,视为放弃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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