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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时间:2018-09-28 20:2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沭阳网讯 重磅!宿迁市教育局专门印发通知,推进均衡分班,消除大班额!

宿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宿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严禁设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

日前,宿迁市教育局发布《关于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的意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的意见》,推进均衡分班,严禁以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消除大班额,逐步实现小学班额控制在每班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每班50人以内。

关于消除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的意见

  为做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消除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教基一厅〔2016〕4号)《2018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宿教发〔2018〕030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要精神,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发展公平而有质量教育;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增强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均衡发展”的原则,推进由大班额到适度班额,再到标准班额办学的转变。以解决大班额为重点,提升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办学水平,努力让每一个孩子都能享受到优质教育。

  (二)具体目标

  坚持“把好起始年级入口关、化解其他年级大班额”的工作思路,自2018年起,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每班不超过55人,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2020年全面消除56人以上大班额。

  三、工作要求

  (一)落实招生计划。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扩大招生计划。严禁无计划、超计划组织招生,招生结束后,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

  (二)执行班额标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贯彻落实《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规定,小学、初中最大班额不得超过55人。逐步实现小学班额控制在每班45人以内、初中班额控制在每班50人以内。

  (三)推进均衡分班。全面实施阳光均衡编班,确保各班在生源、师资、资源配置、学额等方面大体相当。严禁以实验班、重点班、快慢班等各种名义违规分班。

  (四)规范学籍管理。坚持“一人一籍、籍随人走”,避免因转学、插班等行为造成大班额。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不得为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办理学籍转接。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除义务教育学校大班额对于统筹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意义,要加强统筹领导,健全制度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强化落实推进。要在摸清存量、把握增量的基础上,分城区、镇区、乡村制定大班额消除方案,建立消除大班额工作台账,对大班额学校实行销号管理。

  (二)保障学位供给。根据学龄人口变化的趋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标准等,科学修编并严格落实城镇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加快城镇小区配套学校建设,增加学位供给。按照确保公平和就近入学原则,合理划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施教区范围,科学解决“城镇挤、农村空”现象。

  (三)规范办学行为。从严控制城镇大班额、大校额学校招生计划,推进阳光招生,实施网上报名录取。从2018年起,公办初中起始年级招收的择校生毕业时不纳入热点普通高中指标生范围,合理分流学生。推进均衡分班,实现义务教育阶段“零择班”,严禁以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名义违规分班,确保“人籍一致”。

  (四)严格督查考核。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各地教育主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与所属、所在所有小学、初中主要负责人签署消除大班额责任书。责任书签署在新学期开始时进行,一学期一签。建立消除大班额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考核制度,对未能按时完成目标任务县(区)教育主管部门、学校进行通报,并在评优评先中实行一票否决。定期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规划落实情况专项督导检查,严格执行督导检查结果公告制度和限期整改制度,对已经完成基本消除大班额工作任务县(区)、学校定期复查,对大班额比例达标之后又出现超标的县(区)、学校,及时通报并责令限期整改。

关于推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分班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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