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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布新高考方案

时间:2019-06-15 00:4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4月2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正式发布《广东省深化普通高校考试招生制度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明确广东新高考不再分文理科,将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本科高校考试招生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

  那么,高考综合改革带来哪些新变化?南方日报记者为您进行梳理。 

  变化1

  一年有春季夏季

  两次高考

  根据《方案》,我省新高考将把本科高校考试招生和专科高校考试招生适当分开,分别是夏季高考和春季高考两类。

  两类高考如何区分,以什么为录取标准?根据《方案》,我省将把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为合格性考试和选择性考试两种。其中,合格性考试是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春季高考主要进行高职院校考试招生,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学校毕业生、初中毕业生三类不同的学生群体;选择性考试是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夏季高考主要安排本科高校考试招生。

  合格性考试覆盖所有学习科目,其中,语文、数学、英语3门科目每年考1次,安排在1月开考;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每年考2次,安排在1月和6月开考。合格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三种:合格/不合格、等级、分数。考试成绩一考两用,既作为学生毕业的依据,也作为春季高考招生的依据之一。

  选择性考试为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学6门科目,成绩计入高考总分,安排在6月统一高考考试科目结束后进行,仅限当年我省夏季高考的考生参加,一年考1次,成绩当年有效,作为夏季高考招生录取的依据之一。选择考成绩呈现方式有两种,其中物理、历史为卷面分,其他4门为等级分。

  变化2

  选科实行“3+1+2”模式

  有12种选择

  广东作为第三批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的8个省市之一,新高考政策自2018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实施。到2021年基本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

  高考综合改革后,考试科目组合将会变化,不再分文理科。本科高校考试招生主要安排在夏季进行,与现行高考时间一致,考试科目按“3+1+2”(必选+限选+任选)模式设置,“3”为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1”由考生在物理、历史2门中选择1门,“2”由考生在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中选择2门。

  如此一来,选择考科目理论上有12种组合。考生可根据自身兴趣、志向、优势和高等学校招生要求以及普通高中办学条件进行选择。

  选择考科目由学生在高考报名时最终确定。高考报名前都可以更换所选择的科目,高考报名结束后不可以更改。

  省教育考试院负责人表示,在实际操作时建议慎重考虑。“因为无论哪一学科的学习,随着内容难度的增加,都可能会遇到困难,这属于正常现象。关键是考生要结合自身的优势综合考虑,尽早确定,尽量避免更换学科。”

  变化3

  思想政治等4门

  选考科目等级赋分

  计分方式也将发生变化。高考综合改革后,考生总成绩为750分,其中,语文、数学、外语3门各150分;3门选择性考试科目各100分,其中物理、历史2门直接使用卷面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4门科目采用等级分。

  等级赋分的规则如何?等级分计算以30分作为等级分的赋分起点,满分值为100分,1分1档。将思想政治、地理、化学、生物学每门选择性考试科目考生的卷面分从高到低划分为A、B、C、D、E共5个等级,各等级的人数比例分别约为17%、33%、33%、15%和2%。将A至E等级内的考生卷面成绩,依照等比例法则,分别换算到100-83、82-71、70-59、58-41和40-30五个分数区间,得到每个考生的等级分。

  假设某同学思想政治科目卷面分为75分,按照其在该科目考生群体中的卷面分排位确定的等级为B等级,当次考试该科目B等级所对应的卷面分区间为80—61;而B等级的等级分赋分区间为82—71。根据等级分换算公式,可以计算出该同学思想政治科目的等级分为79分。

  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等级赋分能够较好解决选择性考试科目之间分数不可比、学生选考科目分数不能直接相加参加高校招生录取的问题;能够确保考生每门选考科目成绩排位顺序不变;同时能够最大限度保证考生的成绩具有良好的区分度,满足高校人才选拔需要。

  变化4

  本科高校按

  “院校专业组”方式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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