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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潍坊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招生信息发布

时间:2019-06-09 03:11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为方便广大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及时了解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的有关政策,6月19日下午,潍坊市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邀请市教育局、奎文区、潍城区、高新区和经济区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介绍2018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政策。

  今年,7月5日,潍坊市城区公办民办同一天开始招生;民办学校取消面谈,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试入学;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同时进行;建立家长“最多跑一次”制度……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招生新政不少,各位家长请收好!

  公办民办同时开始招生

  7月5日,义务教育阶段网络报名开始

  城区,包括奎文区、潍城区、坊子区、寒亭区、高新区、经济区、保税区的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时间统一确定为7月5日-17日。其中,7月5日-13日进行网络预约报名;7月15日-17日进行现场确认。

  今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招生,和公办中小学同一天开始,网络报名时间为7月5日-6日,现场确认时间为7月7日-9日;无法网络报名学生可于7月7日-9日直接到所报学校进行网络报名并现场确认。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于7月12日实行电脑派位,7月13日上午在学校网站或校务公开栏公布招生结果。通过统一招生平台报名,学生只能选报一处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报名网站:潍坊市民办教育协会中小学专业委员会( )。

  全市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小学不超过45人,初中不超过50人。加强新生学籍管理,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扩大招生范围招收的学生建立学籍;严格落实“人籍一致”要求,学生没有报到入学的,学校不得为其注册学籍;严禁空挂学籍、抢注学籍。

  民办学校取消面谈

  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试入学

  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城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主要面向城区招生;其他县市区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原则上面向本县市区招生。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部实行免试入学,切实减轻学生课外负担。小学入学一般采取登记入学,初中入学一般采取登记或对口直升方式入学。任何学校不得组织笔试选拔学生,也不得通过面谈、谈话、考察等方式变相选拔学生,更不得擅自附加选拔条件,严禁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校外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必须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宣传要到本区教育部门备案。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必须使用规范学校名称,必须公布学校办学许可证号、办学类别、办学地点、招生计划、招生范围、录取办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联系方式等;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学生及家长,严禁违规承诺、夸大宣传。

  保障各类群体学生入学

  特殊教育学校报名同时进行

  当地居民子女。当地居民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或监护人,下同)的户口簿、房产证,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明。

  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入学需提供父母的居住证,以及户口簿、房产证(或合法房屋租赁合同)、合法稳定就业证明等材料;小学生还需提供接种防疫证明。坚持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为主,对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根据学校学位等因素,由相关教育部门统筹就近或相对就近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对于有空余学位的公办热点学校,可以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收随迁子女。随迁子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与当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待遇。严禁举办农民工子弟学校或单独编班。

  孤儿和留守儿童。重点做好无人监护或监护缺失、失学辍学、无户籍等孤儿、留守儿童的就学保障工作。

  特殊教育学校招生报名工作与义务教育阶段普通学校同时进行。通过特殊教育学校(特教班)集中安置、随班就读、上门送教等途径,做到“零拒绝”“全覆盖”,实现“应学尽学”。

  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分别面向全市招收视障和听障学生。潍坊广文中学、潍坊盲童学校、潍坊聋哑学校等市直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内有关学生的父母于7月15日上午8:30持适龄儿童残疾人证、户口簿,带子女到潍坊市特殊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地址:潍城区友爱路2219号,潍坊聋哑学校院内)进行入学鉴定评估。家长(或监护人)根据潍坊市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的教育安置建议,送子女到相关学校就读。

  高层次人才子女等。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政策》精神,对潍坊市引进的高端人才,含经组织部门认定的国际国内顶尖人才,通过潍坊市申报入选或全职引进的国家“千人计划”“万人计划”专家、泰山产业领军人才、泰山学者、鸢都产业领军人才、鸢都学者子女入学,在招生报名期间,家长持相关证明材料、户口簿,到居住地或工作地所在教育部门报名。相关教育部门本着听取本人意愿和就近方便原则,优先予以协调解决。到民办学校就读的,民办学校优先接收。

  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适龄子女,按照有关教育优待政策执行。

  建立家长“最多跑一次”制度

  阳光招生 各学校设招生咨询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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