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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实现“全覆盖”“零拒绝” 《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出炉

时间:2019-03-05 18:48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日前,黑龙江省教育厅等五部门联合出台《关于义务教育阶段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工作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的出台为残疾儿童少年提供了更好更符合身心发展规律的教育,使随班就读成为残疾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主体,并建立了科学有效的随班就读保障机制。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关于特殊教育的重要论述为指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树立全纳教育观念,推进融合教育,建立和完善全省以随班就读为主体,以特殊教育学校为骨干,以送教上门为补充的特殊教育体系,落实“一人一案”,依法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平等受教育权利,大力提升特殊教育普及水平,切实保障广大残疾儿童少年学有所教。

  (二)基本原则

  1.就近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应当就近入学。在城市和交通便利的地区,也可以相对集中在指定学校就读。

  2.统筹规划。县(区)教育部门应当把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纳入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发展规划,并把任务落实到乡镇和学校,切实保证残疾儿童少年按时入学。

  3.全面覆盖。普通学校应当依法接收本服务范围内,能够在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不得拒绝。应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条件和当地可利用的教育资源,依照符合儿童少年身心发展需要的最少限制环境原则,做出随班就读安置。

  (三)主要目标

  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普及义务教育的整体部署和规划,在普通教育系统中有效实施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促进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融合。以县(区)为单位,建立稳定的随班就读工作支持保障体系,提高随班就读工作质量。在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组织领导、经费保障、就学安置、资源教室建设、师资培养培训、督导评估、家校联系等方面不断探索逐步形成适合随班就读学生个体发展的良好教育环境,不断推进随班就读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开展。到2020年,实现随班就读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全覆盖”“零拒绝”,接纳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5人以上的普通中小学配建资源教室并基本满足教学需要。到2025年,随班就读儿童少年达到受教育残疾儿童少年总数的50%以上。

  二、重点工作

  (一)要有专门管理机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将随班就读工作纳入特殊教育和普通教育的管理体系,促进普通教育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合作,加快建设随班就读支持保障体系。

  (二)各县(市、区)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与卫健、残联等部门密切配合,聘请有关专家,成立随班就读儿童少年评估鉴定指导小组,为随班就读儿童少年提供评估鉴定和就学指导。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托特殊教育学校建立特殊教育指导中心,明确特殊教育指导中心、特殊教育学校和普通学校的工作职责,建立以特殊教育指导中心为支持,普通学校和特教学校共同参与的随班就读区域管理体系。

  (三)有残疾学生的普通中小学校成立随班就读工作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负责领导本校的随班就读工作,制定本校随班就读学生的安置、教育、康复、帮扶等制度和措施。选择随班就读教师、为随班就读教师提供培训机会、核定教师工作量、考核随班就读教师工作业绩、向当地随班就读领导小组反映问题、争取支持。

  (四)加强舆论宣传和民众引导。随班就读实施过程中要加大宣传力度不断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取得全民对随班就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逐步形成普通中小学校积极支持随班就读,乐于在普通班级中安置特殊需要学生的氛围。

  (五)各地要按照“零拒绝”要求,以县为单位,根据残疾儿童少年的实际,逐一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随班就读入学安置工作。未入学残疾儿童少年适合安排到普通学校就读的,尽量安排到普通学校就读。各普通学校要积极接纳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对学习和生活需要特别支持的残疾学生,要提供专业支持。

  (六)所有适应普通学校学习的残疾儿童少年都是随班就读的对象。包括视力残疾、听力残疾、言语残疾、肢体残疾、智力残疾、精神残疾、多重残疾儿童少年及其他类别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

  (七)随班就读的儿童少年入学年龄与普通儿童少年相同,特殊情况下进入小学起始年级可适当放宽。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接收随班就读学生的学校要保障随班就读学生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学校要按随班就读学生的残疾类别分别建立名册,并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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