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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哈爾濱市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政策問答

时间:2018-12-04 14:1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一、今年哈爾濱市小學、初中報名招生時間是怎樣安排的?

公辦小學新生報名、招生時間為7月20日—22日﹔公辦初中招生時間為8月4日—8日。

民辦小學報名及招生時間為7月16日—8月13日﹔民辦初中報名時間為5月21日—7月9日,招生截止時間為7月13日(其中參與電腦派位的報名時間為5月21日-24日,5月24日17時后到民辦初中報名的學生失去參與電腦派位的資格)。民辦初中學校自主招生時間為6月16-7月13日。

二、哈爾濱市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對象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義務教育法》規定,2018年哈爾濱市小學招生對象為年滿6周歲(2012年8月31日前出生)、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在哈爾濱市居住且符合在哈爾濱市就讀條件的適齡兒童。不足年齡(2012年8月31日之后出生)的兒童無法在電子學籍管理系統中建立學籍。

初中招生對象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或在哈爾濱市居住且符合在哈爾濱市就讀條件的小學應屆畢業生。

三、哈爾濱市戶籍的兒童上學報名時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哈爾濱市適齡兒童入學報名時,應提交適齡兒童及其監護人的戶口簿、房產証或公有產權住房承租証、適齡兒童本人的預防接種証等有關証件,到學區學校辦理入學手續。

四、適齡兒童在學區的學校入學及就讀,有什麼具體要求沒有?

適齡兒童在學區學校入學,要符合“兩個一致”原則,即:適齡兒童戶籍應與其父母戶籍一致﹔戶籍地址與住房產權証或公有產權住房承租証一致且住房產權人或公有產權住房承租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或其監護人。不符合“兩個一致”原則的,由區、縣(市)教育局根據實際情況統籌安排學校就學。各區、縣(市)要根據本地的實際制定統籌的原則和辦法。

五、今年公辦初中依舊實行小學對口直升初中嗎?

今年,哈爾濱市公辦初中依然招收所在區、縣(市)教育局指定的對口小學畢業生和統籌安排的小學畢業生。為控制大班額,各區、縣(市)可依據實際完善小學對口直升初中政策。從2018年小學入學新生年級開始,學位充足的初中學校,繼續實行對口直升政策﹔學位緊張的初中學校,隻有符合“兩個一致”(適齡兒童、少年戶籍應與其父母戶籍一致﹔戶籍地址與住房產權証或公有產權住房承租証一致且住房產權人或公有產權住房承租人為適齡兒童父母或其監護人)的小學畢業生方可直升對口初中,其他情況的均由區、縣(市)教育局根據學生實際住址和初中學校學位情況就近統籌安排初中就讀。各區、縣(市)根據本地的實際制定統籌的原則和辦法。

六、學區是由市教育局還是區教育局劃定?劃好的學區是否象外界所傳的時常調整?

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工作以區、縣(市)為主,實行屬地管理,區、縣(市)人民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本行政區域內義務教育學校開展招生工作。因此,學區是由區、縣(市)教育局在當地黨委、政府的領導下,根據適齡學生人數、學校分布、學校規模、交通狀況等因素,按照確保公平和就近入學原則,依街道、路段、門牌號、村組等,劃定居住區的入學學區。已劃定的學區保持相對穩定,確需調整時,必須經由區、縣(市)教育局進行審慎論証,報當地政府批准后方可實施。劃片及片區調整應當提前廣泛告知,設立必要的過渡時限。

七、如果對中小學招生工作中的相關政策、具體問題,比如說上哪個學校自己不太了解,應該咨詢哪個部門?

依據《義務教育法》等規定,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是義務教育招生的責任主體。所有初中、小學(含市直及民辦學校)的招生工作,如報名條件、學區劃分、民辦學校招生方式、均衡分班等,均由各區、縣(市)組織實施並全程監管。因此,遇到中小學招生工作中的具體問題,應按照戶籍或居住証所在地,向各區、縣(市)教育行政部門進行咨詢。

八、孩子雖然已經六周歲而且符合入學要求,但覺得孩子還小,想推遲一年等明年在上學可以嗎?

義務教育是國家統一實施的所有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接受的教育。適齡兒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監護人應當依法送其按時入學接受並完成義務教育,不得擅自以在家學習替代國家統一實施的義務教育。對於因特殊原因,比如身體健康等原因確需暫緩入學的,必須由其法定監護人向其戶籍地所在學區的公辦校提出申請,由學校報所在區、縣(市)教育局批准后,才可以暫緩入學,否則由此造成的影響兒童第二年入學,或者第二年學區學校學位已滿,不能招收該兒童入學區學校的責任應由兒童的監護人承擔。

九、在哈爾濱打工人員子女想在哈爾濱上小學,報名入學時需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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