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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出炉

时间:2018-11-07 09:46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本报消息(记者 吴璇)记者昨天从开发区教育局获悉,《开发区2018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已正式出台。关于家长们关心的学区如何划定问题,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开发区的学区跟去年保持一致。

根据《意见》,开发区继续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分批录取和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等三大原则。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遇到特殊情况,学校无法确定学区的,由收到报名申请的学校统一汇总,报开发区教育局进行界定。若涉及两个区以上的学区界定异议,由相关区教育局协调确定,学校不得拒收。

在招生安排方面,学校按户籍在开发区的儿童少年、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进行招生。在南苑中学和东苑小学、宾虹小学教学服务区内学校入学的新生,本意见出台实施前取得户籍的时间及其法定监护人取得房屋产权证的时间均须满两年(截止时间均到入学当年5月31日止)。扩大教学服务区的学校按学区内学生、教学服务区内学生、务工人员子女的顺序进行招生,若学校空余学额不能满足服务区内居民子女就读需求的,按申请居民取得房屋产权证时间的先后次序录取。

值得注意的是,如有房无户人员在开发区有多套房,到常居住产权房所在学校申请随迁子女报名入学。

在报名办法方面,具有开发区户籍(以公安部门核发的户口簿为准)的适龄儿童、少年,携带本人户口簿及其法定监护人居住证明到学区(教学服务区)学校报名;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可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房产所在地学校填写申请表申请入学;无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可持相关材料到实际居住地学校填写申请表申请入学。

公办小学、初中学区内学生报名时间为7月2~3日;有空余学额的学校,7月5日接受有房无户务工人员子女报名,7月7日接受其他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子女报名。7月10日,学校进行招生情况公示。7月18日,学校向教育局上报招生情况;7月20日,学校发放入学通知书,完成招生工作。

为方便家长了解今年招生工作的有关事项,招生相关文件及信息均会及时在金华经济技术开发区网()学在开发区栏目公布,或在金华教育网公布,同时公布各学校的报名咨询电话。开发区教育局义务教育招生咨询及举报投诉电话:82378241、89150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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