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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阳县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18-10-30 18:55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渝文备2018261

云阳县人民政府

关于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

的实施意见

云阳府发〔20175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4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中西部教育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7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区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统筹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领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统筹推进全县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为我县教育现代化取得重要进展和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坚持优先发展义务教育。构建与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和空间布局相适应的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建设机制,保留必要的村校(教学点)。坚持城乡并重和软硬件并重,科学推进城乡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标准化建设。公共资源配置对义务教育优先发展、统筹规划和重点保障,向人口聚集的城区和中心乡镇倾斜,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

深化改革,创新机制。深化义务教育治理结构、教师管理和保障机制改革,完善义务教育治理体系,提升义务教育治理能力。

提高质量,公平共享。把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把均衡发展和质量提升作为重要抓手,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使城乡学生共享有质量的教育。

分步实施,有序推进。针对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选择发展路径,科学规划城乡义务教育规模,引导学生合理流动,着力解决“乡村弱、城镇挤”的问题。

(三)工作目标

第一,城乡学校布局更加合理。大班额基本消除,乡村完全小学、初中或九年一贯制学校、寄宿制学校标准化建设取得新进展。

第二,城乡教育资源配置更加均衡。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建设标准、教师编制标准和装备配置标准实现“三统一”,城乡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进一步提高。

第三,城乡义务教育质量差距明显缩小。城乡师资配置基本均衡,乡村教师岗位吸引力增强,乡村教育质量明显提升;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

二、工作措施

(一)科学规划学校设置,确保充足学位供给

1努力办好乡村教育。办好必要的乡村小规模学校,合理建设寄宿制学校。制定闲置校园校舍综合利用方案,避免出现“边建设、边闲置”现象。通过开展城乡对口帮扶和一体化办学、加强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和乡村校长教师培训、将优质高中招生分配指标向乡村初中倾斜等方式,补齐乡村教育短板,着力提升乡村教育质量。

2同步建设城镇学校。增加城镇学校学位供给,保障适龄少年儿童就近入学。动态分析教育设施用地的供需状况,预留足够的义务教育学校用地,确保城镇学校建设用地需要。县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在组织审查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以及镇、村规划时,应将配套建设完善的教育设施(包括义务教育学校设施和用地等)作为审查内容;将教育配套设施建设纳入控制性详细规划,居住区、小区用地“招拍挂”时应同时公布教育设施配套规划条件,明确适龄儿童免试就近就读的义务教育学校。实行教育用地联审联批制度,新建配套学校建设方案,相关部门应征得县教委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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