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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18年珠海市斗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

时间:2018-10-26 19:50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各镇(街)教育组、中小学:

现将《2018年珠海市斗门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确保我区今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顺利完成,为办人民满意的教育作出新的贡献。

斗 门 区 教 育 局

2018年4月12日


珠海市斗门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做好我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根据《珠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珠教基信[2018]16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制订斗门区2018年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一)属地管理原则。认真落实珠海市教育局2018年招生工作要求,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以区为单位,区教育局负责实施,努力解决我区适龄儿童就学,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努力提高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公办学位比例。

(二)免试就近入学原则。就近入学是指按地段划分学区,相对就近入学,各学校不得跨学区招收学生。入学工作禁止组织笔试、面试或任何变相的考试、考核。按照就近入学原则,保障辖区内符合条件的每个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就读公办学校,未按规定入读小学、初中的,不得参与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指标生分配。

(三)多部门联动审核原则。对学生的小学学籍、户籍、房产、政策性照顾材料、随迁子女积分材料等入学信息,统一提交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各部门审核后同意交区教育局,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四)房户一致原则。户籍学生,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户口簿》一致的登记地址安排学位;符合积分入学的随迁子女,视学位情况,可按自有完全产权《房地产权证》与《广东省居住证》一致的登记地址统筹安排学位。

二、招生对象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须年满6周岁(2012年8月31日及之前出生),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须为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具体分为以下三类:

1.具有我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

2.符合我市、我区规定的政策性照顾生(珠教基【2016】9号,珠斗字【2014】20号,详见附件1、附件2)。

3.符合《珠海市斗门区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入学办法》的随迁子女。

(二)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可向斗门区特殊教育学校申请学位,或根据残疾儿童的生活、学习能力情况向学区内学校申请随班就读。

(三)因疾病等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可延缓入学。期满,应立即入学。

三、报名时间、方式

(一)报名时间:5月8日-5月31日。

(二)报名方式:登陆“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网”,点击专题专栏→教育发布→招生专栏→招生入口

(小一:

初一:)进行报名。

1.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家长需根据申请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注册,按注册后报名号、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无身份证号码的按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注册,港澳台籍的按学生证件号、姓名、出生日期注册。

2.当年小学六年级学生报读初一的,以全国学籍系统数据为基准,统一导入义务教育招生系统,根据其就读小学下发的报名号和初始密码登录系统进行网上报名;外地回斗门区报读初一的,请在报名时间内凭原就读小学打印的全国学籍系统学籍卡原件,持户口本、房产证原件、复印件到区教育局报名点申请报名号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3.为方便群众,区教育局在珠海市斗门区开放大学(原珠海市斗门区广播电视大学)设立招生服务窗口,同时在各镇(街)教育组、各学校内设立了招生服务窗口负责咨询、报名等相关工作。地点、联系方式如下:

珠海市斗门开放大学   井岸镇环山中路32号          联系电话:5522493                               

井岸镇教育组         井岸镇环山南路350号         联系电话:6265912

白蕉镇教育组         白蕉镇桥湖北路38号          联系电话:5508172

白藤街道教育组       白藤湖湖滨二区29号          联系电话:5570693

乾务镇教育组         乾务镇乾湾路118号之11       联系电话:5581495

斗门镇教育组         斗门大道100号(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57984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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