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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威解读!《江西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时间:2022-11-29 22:43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11月17日,为建立健全我省普通高中教育评价制度,江西省教育厅研制出台了《江西省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评价办法》),现就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研制出台《评价办法》?

一是贯彻中央和我省决策部署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强调,要“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从根本上解决教育评价指挥棒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以及我省贯彻落实的文件中都要求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2021年12月31日,教育部印发了《普通高中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指南》,明确要求各省份结合实际制定评价实施方案,建立政府教育督导部门牵头、多方参与的评价组织实施机制。

二是深化育人方式改革的迫切需要。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和高考综合改革,促进普通高中高质量发展,迫切需要改进和完善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工作,引导全面落实新课程新教材,优化教学组织实施,完善选课走班、学生发展指导和综合素质评价。

三是解决评价现实问题的内在要求。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工作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例如在评价导向上,还存在单纯以考试成绩和升学率评价办学质量的倾向;在评价内容上,还存在重知识灌输、轻实践能力培养的现象;在评价方式上,还存在重结果评价、轻过程评价的问题,迫切需要健全以发展素质教育为导向的办学质量评价体系。

二、《评价办法》制定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评价办法》提出了四项基本原则。

一是方向性原则。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践行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使命,牢牢把握科学的评价导向。二是主体性原则。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应充分尊重学生发展特点和成长规律,坚持五育并举,注重学生在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劳动实践等方面的综合素质培养。三是科学性原则。坚持过程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静态评价与动态评价、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自我评价与外部评价相结合,完善评价内容,突出评价重点,改进评价方式。四是发展性原则。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评建结合,充分发挥教育评价的导向作用,有效利用教育评价的引导、诊断、改进和激励功能,引导办好每一所学校,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发展。

三、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重点评价学校哪些方面?

《评价办法》坚持以学生全面发展为核心,聚焦学校办学质量,评价内容主要包括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校管理、学生发展等5个方面,共18项二级指标和64项三级指标。

一是办学方向。包括加强党建工作、坚持德育为先等2项二级指标和5项三级指标。旨在促进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树立科学教育质量观和正确办学理念,大力发展素质教育,落实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要求。

二是课程教学。包括落实课程方案、规范教学实施、优化教学方式、加强学生发展指导、完善综合素质评价等5项二级指标和17项三级指标。旨在促进学校严格落实国家课程方案,健全教学管理规程;深入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完善选课走班教学组织管理;健全学生发展指导机制,规范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整体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三是教师发展。包括加强师德师风建设、重视教师专业成长、健全教师激励机制等3项二级指标和17项三级指标。旨在促进学校加强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工作,健全教师专业发展机制,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高校长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领导力;完善校内教师激励体系,充分激发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四是学校管理。包括完善学校内部治理、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等3项二级指标和12项三级指标。旨在促进学校加快建设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强化学校内部管理;优化教学资源配置,充分激发办学活力;落实招生办学规范要求,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努力形成办学特色。

五是学生发展。包括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劳动实践等5项二级指标和13项三级指标。旨在考查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全面发展情况,引导学校注重加强德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注重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扭转重知识、轻素质的倾向,培养学生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正确价值观、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

四、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将采取哪些评价方式?

为不断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评价办法》提出了四个评价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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