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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月霞:普通高中课程改革40年

时间:2022-09-03 09:27人气:来源: 网络整理

  (二)第一个普通高中“课程计划”

  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标志着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一个崭新的阶段。随着经济体制、政治体制和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教育体制的“综合配套”改革迫在眉睫。这一时期我国教育的主要矛盾和核心任务是体制改革和各级各类事业的发展,尤其是九年义务教育普及。为全面动员全党全社会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形成配套的教育新体制,推动《义务教育法》的全面实施,1993年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布了《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大篇幅、有重点地对基础教育阶段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的完善、90年代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的普及目标、德育工作的全面加强等方面进行了系统规划和总体部署。1994年召开了改革开放后的第二次全教会,会后印发了《国务院关于〈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意见”)。1995年,原国家教委印发了《关于大力办好普通高级中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针对普通高中教育的发展和改革问题进行全面部署。1996年,原国家教委印发了新中国成立后普通高中的第一个课程计划——《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于1997年在江西、山西和天津先行进行了三年的课程改革试验(以下简称“两省一市试验”),之后对《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作了微调,并于2000年秋季在江苏、山东、河南、黑龙江、辽宁、安徽、青海等省扩大试验。2002年教育部决定正式印发该课程计划,于当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全面使用。这一时期的课程改革具有以下几个较为鲜明的特点:

  1.“素质教育”初现端倪。1990年后,原国家教委在《现行普通高中教学计划的调整意见》中将普通高中教育任务定位于“在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身体心理素质,要使学生的个性得到健康的发展,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良好的基础”,高中教育目标开始强调“素质”要求。1993年,《纲要》旗帜鲜明地提出,“中小学要由‘应试教育’转向全面提高国民素质的轨道”,要求中小学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基础上,“全面提高学生的思想道德、文化科学、劳动技能和身体心理素质”。为实现这一目标和任务,《纲要》提出,“进一步转变教育思想,改革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克服学校教育不同程度存在的脱离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需要的现象。要按照现代科学技术文化发展的新成果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实际需要,更新教学内容,调整课程结构。加强基本知识、基础理论和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重视培养学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注意发现和培养有特长的学生”。1996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再次重申素质要求,并进一步转化为普通高中的培养目标。

  2.适应普通高中办学模式改革调整课程结构。《纲要》提出“普通高中办学体制和办学模式多样化”的要求,《纲要》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强调有计划实行高中后分流,并与职业教育相互衔接、配合。1995年,原国家教委在《若干意见》中重申普通高中的“基础教育”性质,多维度阐释了普通高中教育任务,既进一步强化教育服务于社会的功能作用,也凸显了对学生素质和个性发展的重视,进一步指明普通高中可以办成“升学预备教育”“就业预备教育”“兼有升学预备教育和就业预备教育”“侧重外语、体育、艺术以及加强某一学科的特色学校”四种模式。在此基础上,要求“从普通高中的性质、任务和培养目标出发,依据办学模式多样化的要求,积极进行课程改革,加强教材建设,改变以升学为单一目标的课程体系,增强针对性,体现多样性,逐步形成由学科类课程(包括公共必修课和多种选修课)和活动类课程组成的,能够适应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的课程体系”。1996年,原国家教委印发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试验)》,把《若干意见》的精神具体化呈现,把学科类课程进一步确定为必修、限定选修和任意选修三种,并按照就业预备教育、侧重升学预备教育的文科和理科给出了课程安排建议。该课程计划试图“通过必修课的形式使全体学生都具备基础学历”,“通过大量的选修课和课外活动给学生更大的自由度”[9]。1994年,原国家教委基础教育司还研制并颁发了《普通中学职业指导纲要(试行)》,要求高一对学生进行职业规划的指导,增强学生的职业意识和对未来职业的适应能力。2002年颁布的《全日制普通高级中学课程计划》,不再特别强调普通高中“两个侧重”的任务指向以及高中办学模式改革,也将各学科必修课、限定选修课和任意选修课三种类型调整简化为必修课和选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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