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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工作新发展:汇聚法治中国建设磅礴力量

 

  原标题:汇聚起法治中国建设的磅礴力量 ——五年来人民法院工作的新发展

  春回大地,草长莺飞;万物共生,于斯为盛。

  五年前,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政法机关提出工作目标——“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五年来,人民法院肩负起习近平总书记的重托,承载公平正义的历史担当,秉持改革创新的智慧勇气,不仅将工作目标悬挂在每一个法院和法庭的墙上,更重要的是扛在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肩上、落实在每一名法院干警的行动中,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案件近8万件,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执结案件8000万余件。中华大地上,定分止争间,一粒粒法治梦想的种子生根发芽,一个个彰显公平正义的故事生动真实,一份份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触手可及。

  五年来,人民法院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人民司法事业迈出坚实步伐,步入崭新境界,结出丰硕果实……

  (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居中裁判、刚正不阿,人民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依法惩罚犯罪、保障人权,肩负起建设平安中国的重大历史使命,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平安是人民群众永恒的期盼。

  五年来,人民法院认真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积极推进平安中国建设,依法严惩各类危害国家安全、暴力恐怖、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等犯罪。天安门“10•28”、昆明“3•01”等暴力恐怖犯罪以及周世锋等颠覆国家政权案、湄公河船员遇害案等重大案件依法审结,在世界之乱、中国之治的对比中,人民群众都能感受到公平的护佑、正义的阳光。

  “法治之下,任何人都不能心存侥幸,都不能指望法外施恩,没有免罪的‘丹书铁券’,也没有‘铁帽子王’。”2015年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专题研讨班上的话,掷地有声。

  五年来,人民法院审理重大职务犯罪案件数量之多、惩处力度之大前所未有,依法审理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令计划、苏荣等重大职务犯罪案件,在审判白恩培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中首次适用终身监禁,对腐败犯罪强化高压态势,反腐败斗争深入推进!

  与此同时,如何防范冤错案件也成为党和人民赋予人民法院的时代课题。“冤错案件的发生,让正义蒙羞,教训十分深刻。”周强院长的感慨言犹在耳。

  五年来,人民法院严格落实罪刑法定、疑罪从无、证据裁判、非法证据排除等法律原则和制度,依法纠正呼格吉勒图案、聂树斌案等重大冤错案件39件78人,坚决守住防范冤假错案底线。

  五年来,人民法院及时总结纠正重大冤错案件工作经验,出台防范刑事冤假错案工作机制的指导意见,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完善证人出庭作证、严格实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推进庭审实质化、完善案件繁简分流程序机制,让审判程序成为防范冤错案固若金汤的防线。

  同时,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并落实加强刑事冤错案件国家赔偿工作的意见,推动建立国家赔偿联动机制,对陈满等冤错案件当事人依法赔偿,用行动落实宪法和国家赔偿法,践行国家赔偿制度保障人权、救济损害、恢复正义的功能,让司法保障人权、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形象深入人心。

  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就要杜绝外部干预,在权与法之间划出“隔离带”、拉起“高压线”。全国法院建立多项防止干预干扰司法活动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不为纷繁所扰,不为噪音所惑,不为压力所阻,努力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的检验。

  (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握人民法院在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职能定位,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努力找准为大局服务的切入点、落脚点。

  发展是第一要务。

  五年来,人民法院落实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防范金融风险、化解过剩产能、规范公司治理、加强产权保护、平等保护非公有制经济、保障民间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出台司法意见,探索创新金融、破产等审判机制,充分发挥司法审判作为经济发展风向标、晴雨表的作用。

  五年来,《关于进一步加强金融审判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为改善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等一批影响深远的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不断出台;依法审理“e租宝”案等一系列重大案件,东北特钢等一批企业通过破产重整程序实现涅槃重生。人民法院正以实际行动,实现与国家重大决策部署同频共振、精准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