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8-07-14 02:42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省委部署在全省开展整治民生领域腐败、扶贫领域腐败、涉黑涉恶腐败三项重点工作,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两种革命”重要思想、坚持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的有力举措,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厚植党的执政基础的具体体现,是巩固反腐败斗争压倒性态势、全面构建良好政治生态的迫切需要。
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反映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上热中温下冷”依然较为普遍。晋中市委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从着力解决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问题入手,下功夫把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抓实抓好,用实招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的问题解决好,全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向纵深发展,保障党和人民事业健康发展。
一、强化政治引领
市委要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各项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在全市落地生根。
第一,带头树牢“四个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始终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第二,着力抓好各级领导班子政治建设。市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突出政治标准,定期分析各级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状况,对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抓什么、怎么抓”加强指导。市纪委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做到中心工作部署到哪里,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保障到哪里;改革攻坚推进到哪里,保驾护航作用就发挥到哪里。
第三,突出对干部政治素质的考察。市委将出台《关于对干部政治素质考察的办法(试行)》,深入分析、鉴别清楚干部政治素质方面的具体表现,主要包括:全方位、多渠道了解考察对象的思想状况;了解考察对象是否牢固树立宗旨意识、能否自觉执行民主集中制、能否坚决反对和纠正“四风”特别是隐形变异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掌握考察对象是否存在拉帮结派、搞团团伙伙的行为;重点了解考察对象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等8方面内容。
第四,推动干部担当作为、能上能下。贯彻落实好市委出台的合理容错纠错、干部能上能下“两项机制”,做到工作看党建、选人看党建,对不履行主体责任的干部坚决让其“下课”。
第五,强化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县(区、市)党委要聚焦主责主业,用好思想建党这个“传家宝”。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将树牢“四个意识”教育培训延伸到每个基层党组织、每名党员,不断坚定理想信念。
二、细化实化责任
市委结合全市基础工作、重点工作、亮点工作“三个清单”任务的落实,明确各级党组织任务书、时间表、施工图。建立党委(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报告制,细化问责情形及追责办法,并加大问责力度。
县(区、市)委要把年度党的建设重点任务分解到班子成员和职能部门,分解到基层党组织,落实到每一个岗位、每一个人。建立健全县级党委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事机构。
乡镇党委要建立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责任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对党组织、党组织书记及班子其他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责任分别进行细化、量化。
三、严肃党内政治生活
市委要主动担当起领导责任。从市委班子做起,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用好用足用活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锐利武器。落实好地方党委工作条例,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持续传导压力,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早抓早管、实抓实管。推进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分类制定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标准。
县(区、市)委要抓好贯彻执行。把严明政治纪律摆在首位,带动其他各项纪律严起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思想教育、管理监督、纪律执行。
乡镇党委要着力推进党内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全面推行“主题党日”活动,认真落实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谈心谈话、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
四、发挥一把手关键作用
在监察体制改革中,省委骆书记要求市县党委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在落实主体责任上,市委同样要求市县乡三级党组织书记当好“施工队长”,强化一把手的责任担当,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市委要坚持把党建工作和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推进,带头落实主体责任,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通过市委常委会、书记专题会、中心组学习等形式,定期研究分析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安排部署。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好“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形成抓党建合力。进一步抓好各级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考核评议工作,做到经常性检查、考核,年终专门听取县(区、市)委书记抓党建述职。
县(区、市)委要做好责任传导,当好“增压器”,进一步完善责任运行机制,确保压力、责任层层压实,力度不衰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