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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全民国防教育 厚植国防安全意识

 

  全民国防教育是建设巩固国防和强大人民军队的基础性工程,是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增强全民国防意识的有效途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民国防教育,习近平总书记就加强全民国防教育发表一系列重要讲话、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我们做好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坚持与时俱进、守正创新,紧扣形势发展变化,对指导思想、领导体制、职责任务、保障措施等进行修订完善,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法律的形式固化下来,为新时代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提供了坚强法律保障。我们要胸怀“国之大者”,认真学习领会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准确把握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各项规定要求,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突出新时代的旗帜引领,更加凸显党的创新理论的指导地位。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全党全国人民的思想之旗、精神之魂,是党和国家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全民国防教育体现的是党的意志,服务的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具有鲜明的政治属性和军事属性,必须以党的创新理论为引领和遵循。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更加明确的方式将习近平强军思想和习近平文化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融入全民国防教育全过程和各环节,更有利于确保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始终沿着正确的方向前进,凝聚起爱国强军的磅礴力量。

  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紧扣新体制的现实需要,更加凸显党的全面领导的独特优势。随着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世界进入新的动荡变革期,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和平与发展面临诸多挑战。党中央审时度势,将军队以及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担负的国防教育职能,统一调整由党中央和各级地方党委负责,具体工作由各级党委宣传部门承担。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紧扣新体制新部署新要求,从国家安全与发展战略全局出发,强化党对全民国防教育工作的领导,全面夯实各级党委的政治责任和领导责任,更加有利于发挥党的领导的制度优势,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军群协同推进、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国防教育工作格局。

  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着眼新任务的战略牵引,更加凸显学校国防教育的基础作用。当前,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是新时代新征程党和国家的中心任务。国防和军队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这个国家和民族的最高利益。青少年学生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生力军,做好学校国防教育这个基础性工作尤为重要。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以新时代新征程党的使命任务为牵引,立足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坚持在学校国防教育方面做“加法”,更加突出学校国防教育重要地位,更加有利于发挥学校教育优势,培养广大青少年崇文尚武的精神风貌、坚强勇毅的意志品质、强健阳光的体魄性格、昂扬向上的阳刚正气、团结协作的集体意识,更好担负起社会主义建设者、保卫者、传承者的神圣使命。

  陕西自古以来就是我国西北的重要门户,保家卫国、维护国家利益的意识和情愫,早已植根熔铸于悠久深厚的历史文化之中。延安是中国革命的摇篮、双拥运动的发祥地,特别是党中央在延安13年,培育形成的延安精神、南泥湾精神、张思德精神和遗留下来的宝贵革命文化遗产等,是我们加强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独特资源。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将以深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为契机,挖掘用好各方面优势资源,进一步深化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着力在全社会营造关心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浓厚氛围。

  一是强化思想引领,增强全民国防教育的向心力。坚持以科学理论引领、用科学理论武装,是我们党的独特优势和基本经验。延安时期,我们坚持思想建党、理论强党,通过开展普遍的马克思主义教育,使全党始终保持统一的思想、坚定的意志、协调的行动、强大的战斗力。特别是党的七大将毛泽东思想正式确立为党的指导思想,使党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达到空前的团结和统一。我们将深入挖掘和借鉴延安时期的宝贵历史经验,把习近平强军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全民国防教育的重要论述融入全民国防教育各领域、全过程,聚焦领导干部和青少年等重点对象,统筹推进系统性的理论学习教育、经常性的形势政策教育、普及性的社会宣传教育,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把思想理论教育与国防知识、国防历史、国防法规、国防科技、国防形势等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广泛深入开展互动化、分众化、对象化的宣传宣讲,教育引导全社会强化国家安全意识和忧患意识,汇聚起强国兴军的强大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