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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政策

 

               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政策

 

设立依据

 

   《包头市引进人才安居保障实施细则(修订稿)》(包住建保[2022]18号)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人才住房在吸引和聚集人才方面的作用,助推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建设,根据《关于加快引进培育重点产业领域中高端人才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吸引青年人才来包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包头市服务高层次人才若干措施》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申请条件

 

   (一)刚性引进人才
    属刚性引进人才的,需同时符合以下两个条件:
   (1)2021年3月3日起,到我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且缴纳3个月及以上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除外)的中专及以上学历人才;或在我市登记注册创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民办非企业、个体工商户(包括个人独资企业)的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的法人代表。
   (2)申请人本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我市辖区范围内无自有住房,且工作地区、单位未提供住房;未享受过“大学生集聚计划”住房优惠政策;未同时享受其他住房保障优惠政策。
    申请租金补贴的,申请人须在包头市四区及稀土高新区城市规划区内租赁住房,使用标准示范文本合同,签订真实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并进行住房租赁合同网签备案。
  (二)柔性引进人才
    对采用技术咨询、兼职服务、技术入股等方式柔性引进到我市并签订劳动合同(服务协议)的“候鸟式”工程师(含退休工程师)等中高端人才,在包工作期间可免费入住我市人才住房。

 

保障方式和标准

 

  (一)购房折扣补贴标准
   住房应为2021年3月3日后购买,所购自用住房产权人应为申请人本人或与配偶共有。

   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博士研究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12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5%折扣补贴。
全职引进并落户我市的“双一流”院校硕士研究生,在我市辖区范围内购买首套自用住房,按建筑面积90平方米标准享受成交价3%折扣补贴。
  (二)租金补贴标准
   租金补贴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16元,租赁合同应当于2021年3月3日后签订。
   博士研究生按照每月12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前两年全额发放,后两年减半发放。
   硕士研究生按照每月9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前两年全额发放,后两年减半发放。
   “双一流”建设高校本科生按照每月6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
其他院校本科生,按照每月3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
   大专、中专毕业生,按照每月20平方米住房标准发放。第一年全额发放,第二年减半发放。
   其他特需人才根据实际情况一事一议。
  (三)实物配租范围及租金减免政策
   选择实物配租的博士、硕士研究生等高层次引进人才,前两年租金全免,后两年租金减半。
   选择实物配租的本科生、大专、中专毕业生,第一年租金全免,第二年租金减半。以后年度符合续租条件的,按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全额收取。

 

办理材料

 

  (一)人才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同页)、毕业证、学位证及在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人才荣誉称号、资格证书等材料;
   2.申请人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属公务员的,需提供公务员录用审批表;属来包创业的,需提供创办企业营业执照;
   3.内蒙古人社app个人参保证明截图(柔性引进人才无需提供)。
  (二)安居保障资格确认所需材料:
   1.用人单位加盖公章后的《包头市引进人才购房折扣、住房租赁补贴申领表》 (注:人才资格确认在2024年2月1日后审核通过的,在“包头市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申请无需下载此表,请按照平台要求进行线上申请) 。
   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已婚申请人提供本人及配偶、未成年子女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购房折扣补贴申请人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婚姻状况声明(已婚申请人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婚申请人提供单身声明)。
   4.申请人房产证明:租房补贴申请人提供包头市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无房证明);购房折扣补贴申请人提供不动产权属证书或房屋网签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和包头市个人房产登记信息查询证明。
   5.申请租房租赁补贴的,提供经网签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及备案证明(详细办理流程请在住建局官网,房地产中介机构服务中“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查看流程及所需材料)。

   6.申请购房折扣补贴的,提供申请人首套住房声明。

   7.申请人本人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