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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南通市如皋中学招聘教师12人公告(3)

发布于:2020-03-31 13:22    阅读次数:

五、体检和考察

1.从面试合格者中,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招聘人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对象(总成绩相同的,取面试成绩高者)。考试总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如皋教育信息网公布。

2.体检由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按照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按实收取。

3.对体检合格人员由如皋市教育局会同江苏省如皋中学组织考察,参照《省委组织部等3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组织考察时应当成立考察组,每个考察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考察组应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深入、细致的考察。考察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以及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能力水平等。考察结束后考察组应当如实写出书面考察报告,提出考察意见。考察对象对考察结果有异议时,考察工作的组织实施部门应当进行复核,并做出复核结论。

六、公示和聘用

1.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南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市人社局网页和如皋教育信息网公示7个工作日。

2.对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江苏省如皋中学报如皋市教育局、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核发《聘用人员通知书》。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在2020年8月底前办结聘用手续,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拟聘用人员在聘用前与其他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的,由本人按规定自行负责处理。

3.应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相应的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

七、政策咨询

本《公告》由如皋市教育局、江苏省如皋中学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13-87623071(如皋市教育局)

0513-87633511(江苏省如皋中学)

八、纪律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由如皋市教育局和如皋中学组织,接受人社部门指导和纪检监察部门及社会公众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考试和聘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监督电话:

0513-87620339、15365488909(如皋市纪委监察委派驻第十纪检组)

附件: 2019年下半年江苏省如皋中学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简介表

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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