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0-03-30 19:38 阅读次数:
1.初试时间为:2019年12月21日至12月22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国家一律不予承认。
2.考生应在 2019年12月14日至12 月23日期间,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
3.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4.具体考试科目和时间以准考证上通知为准。
5.初试方式均为笔试,考试时间为:
12月21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满分为100分)
12月21日下午:外国语(满分为100分)
12月22日上午:业务课一(满分为150分)
12月22日下午:业务课二(满分为150分)
每门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3小时。其中,思想政治理论、英语一、英语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使用全国统一命题,其余考试科目由我校组织命题。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四、复试安排
符合我校复试条件的考生按我校网上公布的复试安排参加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未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英语口语和听力、综合面试等。在复试前的考生报到环节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核验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考生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应当在复试报到前完成学历(学籍)核验并提供认证报告。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复试时间拟安排在2020年3月底至4月,复试方案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网址:)。
五、录取原则
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考生招生考试成绩(含初试和复试)排名,综合考虑考生思想政治表现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原则及具体要求请留意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相关公告。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复试成绩达到录取标准的,予以正常录取。
六、学费标准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费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以每年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公布的为准)见下表:
学位类型 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招生专业 学制 收费标准备注:因我校住宿费分为若干档次,学生入学后按实际入住档次收取住宿费。
七、奖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