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10-23 22:09 阅读次数:
5月20日,成都各小学均发布了“幼升小”的入学报名登记公告,同时也公布了家长们最为关心的各小学的划片范围,家长们可前往小学门口查看张贴的公告详情,了解小学最新的划片范围。
然后按照以下流程,在5月27日——5月31日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公办小学入学报名资料审核。
在审核现场所需要携带的资料包括:
1、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与适龄儿童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户口复印件需准备:首页、户主所在页、监护人不是户主的还要监护人所在页、学生所在页。
申请人与学生不在同意户籍上,需另厨师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等相关证明,证明学生与监护人监护关系。
2、户籍登记地与实际居住地一直的有效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的房产证明、政府公租房协议、政府廉租房协议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若房产证或购房合同户主不是监护人的还要监护人(父母双方)《房产信息查询记录》,具体须由学生监护人到成都市房产信息档案馆进行房产信息查询,并打印《房屋信息查询记录》。
入学安排
1、学校将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实行优先对口入学(即提供的房产证持有人为学生的法定监护人100%产权,且房屋地址与学生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
2、学位紧张的学校,按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适龄儿童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的办法执行。
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在登记报名结束后提出入学登记申请的,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3、持政府公租房/廉租房协议的本市五城区(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户籍人员子女完成网上报名后,如需在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入学,须向公租房/廉租房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入学申请,按相关规定办理;
4、法定监护人双方(父和母)均为成都市“5+2”区域(锦江区、青羊区、武侯区、成华区、金牛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集体户籍,仅本人为外籍户籍的适龄儿童,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和母)于6月3日——10日的工作日向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出具法定监护人双方及子女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居住证明(法定监护人双方房屋信息查询记录、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或政府公廉租房协议)等材料,其户籍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