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19-06-30 17:03 阅读次数:
12月12日下午,辽宁省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简称省医学类教指委)第一届第二次全体委员会议在中国医科大学召开。辽宁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科教处张烜处长、中国医科大学副校长于晓松教授、锦州医科大学副校长任甫教授及省内6所医学类院校及各附属医院和其他相关行业部门的领导、专家委员参加了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于晓松教授主持。
会议首先由省医学类教指委秘书长富伟能教授作教指委2018年工作总结。2018年,教指委组织召开了四次会议,全委会两次,秘书长会议两次。在各秘书长单位通力配合下,基本完成了2018年既定工作计划,并将秘书处起草的系列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施方案提交本次全委会审议。
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委员会章程》,根据教指委实际情况,对委员任期及工作制度进行了修订。
会议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医学非临床学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包括《辽宁省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辽宁省公共卫生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和《辽宁省中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重点讨论了各方案专业实践时程、学位论文要求及学位申请条件等内容,形成辽宁省医学类非临床学科各专业学位培养实施方案体系;审议了《辽宁省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方案》,全委会建议省内各培养单位先自行建立学校案例库,后由教指委选拔优秀案例形成省级共享案例库;审议通过了《辽宁省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课程建设指导意见》;审议通过了《医学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评聘及管理细则》框架性指导方案;审议了《辽宁省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培养实施方案》,省卫健委张烜处长建议根据目前省专科医师培训工作开展实际情况,在方案中暂缓学位授予与医师专科培训衔接;审议了《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价指标与评审办法》,建议该评价指标与评审办法应对标辽宁省对专业学位研究生论文的总体要求和评价标准。
会议最后审议了《辽宁省医学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2019年工作计划》,指出2019年省医学类教指委工作应按照省教育厅和省卫健委的总体要求进行部署,注重可操作性和可行性。
大会结束后,全体委员与工作人员合影留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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