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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四川成都市青白江区中小学教师招聘36人公告(2)

 

(四)确定缴费。

1. 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按网络提示缴纳笔试考务费(根据四川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四川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公布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每科收费50元)。逾期未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成功后将不能再更改报名信息,除岗位取消情况外概不办理退费手续。

2. 申请免缴考务费的应聘人员,请先进行网上缴费。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或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相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等有效材料,于2019年4月27日前的工作日内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地址:成都市中南大街56号2楼)或者青白江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506办公室办理退费手续。逾期未办理者,不再免考务费。

(五)打印准考证

应聘人员报名成功(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请于2019年4月24日至4月27日凭报名时的姓名和身份证号登陆成都人事考试网,按照网络提示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逾期未打印者,视为自动放弃。

(六)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务必认真阅读公告,必须按公告公布的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报名。

1.报考人员应如实、详细、准确填写《应聘资格审查表》,并及时打印《应聘资格审查表》以备原件校验时使用。

2.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招聘岗位。应聘人员本人的有效毕业证、学位证及其所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与资格条件要求相符,不符者请勿报名。

3.应聘人员应提供岗位应聘资格条件中其他要求相应的证明材料。

4.网络报名资格初审合格不代表最终资格审查合格。报名时应聘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应该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考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5.应聘人员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人员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

五、考试

考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分为笔试和面试部分,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本次考试成绩计算方式为:

1.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

2.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教育公共基础+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教育公共基础》。

2.笔试成绩计算:满分为100分。

3.加分

(1)加分条件

经组织选派的大学生志愿者,达到规定服务年限(服务期限认定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考核合格且截止报名结束时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以及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按照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笔试成绩加分政策。

(2)申报方式

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应聘人员,须提供服务证书;如无服务证书的,须提供所在地县以上项目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内容包括确为志愿者、所属项目计划、服务的单位、协议服务期的年限、服务期已满、在乡镇及以下基层服务的年限、经考核合格、未通过定向招录(聘)被机关或事业单位录(聘)用);符合招聘条件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普通班毕业证书、《退役证》以及团以上奖励证书(证明)。待缴纳了笔试考务费后,在4月19日前的工作日内交给青白江区人社局事业单位人员管理科(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506办公室)备案以办理加分手续。符合加分条件者,按相关政策规定加分。不按要求提供证明材料或逾期未提供证明材料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

加分人员名单将于笔试成绩公布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示。

4.笔试时间:2019年4月27日(星期六),考试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5.开考比例: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之比原则上不低于1∶3(急需紧缺岗位可放宽至1∶2),达不到上述比例的,相应调减该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直至取消该招聘岗位。其取消或调减情况,于2019年3月29日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布。

已缴费但招聘岗位被取消的报考者,成都人事考试网将于4月27日前通过网络平台退还笔试考务费到其支付账号。

6.成绩公布:笔试成绩将于2019年5月20日前通过成都市青白江区公众信息网()“公示公告”栏公布。

根据《四川省人事考试查分规则》规定,本次考试均为客观题科目,不受理查分申请。

(二)原件校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