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8 13:36 | 来源:网络整理 | 作者:采集插件 | 点击:次
为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严格控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根据《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省、州控辍保学工作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提高各乡(镇)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及全县中小学校对控辍保学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全面完成控辍保学各项目标任务,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和依法保障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控辍保学工作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依法保障适龄少儿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动员和组织全社会力量参与控辍保学工作,共同推进控辍保学目标任务的完成,全力实施教育基本普及十五年教育提供强有力的支持,提高九年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降低辍学率,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控辍保学工作,依法保证每一位适龄少儿接受完整、公平、有质量的义务教育,做好3月份和9月份“控辍保学”宣传月活动,确保全县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达99%以上、适龄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小学辍学率控制在0.5%以内、初中阶段辍学率控制在1.2%以内、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5%以上、三类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0%以上,进城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少儿100%进入学校就读。
三、组织机构
为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控辍保学的法律责任,切实加强控辍保学工作的领导,成立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县委宣传部部长
县教育局局长
县民族宗教局局长
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局长
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局局长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县民政局局长
县司法局局长
县公安局副局长
县残联理事长
县妇联主席
各乡(镇)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由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四、工作职责
控辍保学是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基本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明确职责,合理分工,落实责任,动员和组织社会、学校、家庭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齐抓共管,相互配合。
(一)各乡(镇)人民政府:对本辖区控辍保学工作负主要责任,制定工作规划,完善考核机制,健全部门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控辍保学面临的重大问题;实行“一把手”领导负责制,各乡(镇)长亲自抓、负总责,班子成员具体抓、包村包片负责,抓好依法控辍工作,积极签订“乡镇—村—社—户”为主线的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结合扶贫、公安数据库,建立本乡镇在校生花名册、在外就读花名册、辍学生花名册、0-20周岁花名册、其他未入学情况花名册;依法劝返本辖区户籍适龄少儿入学就读,确保措施落实到位、工作目标按期完成,全面提高义务教育工作总体水平。
(二)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本县控辍保学工作,积极探索、研究控辍保学新思路、新方法,制定控辍保学工作目标和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中小学学生学籍管理,衔接好学生转入、转出学校的各个环节;不断改善办学条件,着力改善学校卫生设施和学生食宿环境;加强学校常规管理,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制定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办法和措施,努力提高教育质量;强化师德师风教育,教师要尊重、关心、爱护学生,帮助学生解决实际困难,让学生能够安心专注于学习;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工作机制,统筹各类扶贫、惠民政策,加大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及时督促学校对疑似辍学学生做好劝学工作,确保学生不辍学;每年的3月和9月为控辍保学月,及时与各中小学校签订控辍保学目标责任书;核算好全县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初中三年巩固率和本年度学期在校生巩固率。
(三)县政府教育督导室:对各乡镇及相关职能部门、学校的“控辍保学”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
(四)县委宣传部:负责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保护法》《民族宗教事务条例》等法律法规,营造控辍保学舆论氛围。
(五)县卫计局:负责好儿童、少年的健康体检、医疗保健工作,指导学校做好卫生防御、传染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