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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积极做好教育转化工作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核心理念。党的十九大报告全文3万多字,200多次提到“人民”,三次强调“人的全面发展”,四次强调“以人民为中心”,对未来的战略擘画中,处处强调着人民的获得感。“必须始终把人民利益摆在至高无上的地位”的原则,“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的目标,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彰显人民的主体地位、充分展现了我们党发展为了人民的价值旨归。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是夺取反邪教斗争新胜利的根本保证。邪教组织散布歪理邪说,骗夺群众钱财,破坏家庭和睦,危害人民健康,残害生命,严重损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反邪教工作的根本目的和出发点,就是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反对一切危害人民生命财产与安全、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破坏法律实施和社会稳定的邪教组织,努力提高公众对邪教组织的警惕性、鉴别力和防范能力。这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当前,反邪教工作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对邪教痴迷人员的教育转化和实施回归社会工程工作。

  同“法 轮 功”等邪教组织斗争十八年来,各级反邪教部门坚决贯彻中央“团结教育挽救绝大多数,依法打击极少数”的基本政策,积极组织开展了教育转化工作。特别是实施“回归社会工程”以来,各级党政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使绝大多数邪教受害者摆脱了邪教的精神控制,过上了正常的社会生活,有力地摧毁了“法 轮 功”邪教的组织基础,为夺取同“法 轮 功”邪教组织斗争的决定性胜利,为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教育转化“法 轮 功”邪教受害者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还运用到对其它邪教(如门徒会、全能神)受害者的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经过十八年来的艰苦努力,形成了由党委领导、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教育转化工作的格局。在实践中锻炼了一支思想过硬、训练有素、能够攻坚克难的帮教队伍,形成了一整套相对成熟、比较有效的转化邪教痴迷人员的方式方法;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得到加强,教育转化工作条件总体得到改善。

  开展同“法 轮 功”等邪教斗争十八年来,全国各地教育转化有关部门群策群力,攻坚克难,教育转化了大部分“法 轮 功”痴迷人员,教育转化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总结出许多方式方法。

  1、正面教育为先导。正面教育,是指帮教人员对被帮教者进行国家的方针政策教育、法纪法规教育。这种教育,开始就讲明政府对邪教问题处理的态度,如教育转化的目的,“法 轮 功”是邪教而不是宗教,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法 轮 功”宣扬的“世界末日”、“六道轮回”、“形神全灭”等等都是反人类、反科学的东西,是与科学和辩证法根本对立的;阐明科学真理是经过实践检验的结果,而“法 轮 功”的种种邪说则不能被实践验证,因而是伪科学和反科学的东西。这种教育的目的,在于使痴迷人员正确理解政府对邪教问题处理的基本态度和方针、政策,唤起他们在思想上比较和鉴别科学与伪科学的意向,缩短帮教者与被帮教者之间的心理距离,减少痴迷人员的心理压力,为其教育转化做好铺垫,促进其很好地接受教育。

  2、以“法”破“法”为主线。所谓以“法”破“法”,是指帮教者在对痴迷人员帮教过程中,利用邪教的歪理邪说中自相矛盾的地方,采取“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方式,揭穿邪教头目骗人的谎言和本质。这种教育方式,是通过转化者原来的认识同现在的认识相结合来引导痴迷人员,使其与转化者之间相互沟通,以便了解掌握对方痴迷的程度,使帮教对象对帮教者的理论信服,愿意与其交流思想。

  3、多点击破为重点。多点击破,是指在教育转化过程中,针对比较顽固的邪教痴迷人员,采用多名帮教人员对其进行教育的方式。采取这种教育方式的原因是:一是痴迷人员掌握李洪志的歪理邪说不多,没有全面了解法 轮 功的邪说,或者说对李洪志的“法 轮 功”只是一知半解,只知其矛而不知其盾。二是他们在练习法 轮 功的过程中,只是按需所学,按需所练,按需所求,不但没有掌握“法 轮 功”的全部内容,这种人形而上学更为突出。三是“法 轮功”痴迷人员学“法”时没有“尽心”,不但学“法”少,而且实践也少。这种人既不想失掉现实的东西,又想得到李洪志许诺要给予的东西,既达不到李洪志要求的“开悟”,又失去了正常人的理性思维。所以,对这些人帮教的过程中,一开始很难掌握其思想动态,无法摸清其痴迷的症结。采用多名帮教人员一起对其教育和引导,同时在进行教育的过程中,可以多侧面、多方位地与其“交流”,让其自由地发表个人的感受和疑问,使多名帮教人员从不同的侧面了解到帮教对象的心态变化和思想症结所在,从而集中力量从多种角度进行引导和击破,使他们在多方帮助下,识破李洪志歪理邪说的矛盾所在,达到最终跳出怪圈之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