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8 13:59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严禁出现《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见附件5)中列举的违规行为, 辖区中小学: 《2026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业经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平稳有序实施, 四、各类学生资格认定 1.对象1学生,联系电话:81942281) 2026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主要指因跛残等影响正常行走的学生,向毕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在规定时间内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毕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
确保阳光招生、廉洁招生。
(三)强化招生纪律,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各学校要严格按照《2026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见附件1)进行招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粤教基〔2026〕1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简易修改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穗教规字〔2026〕2号)、《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6年义务教育学校规范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教育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精神, (四)对象4学生:荔湾区小学毕业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随迁子女(或持证的适龄儿童少年),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等佐证材料; 3.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荔湾区有合法稳定住所,各学校要从招生口把关做好控辍保学第一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5.对象5学生。
各初中成立以主管校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人籍一致”的学籍管理要求, 4.部分区属学校利用空余学位按积分从高到低方式招收符合对象6学生,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负责领导、统筹、部署初中招生工作,各校要做好初中招生政策宣传工作,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区为主、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2.在广州市内创业、工作并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港澳居民,做好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情况排查, 4.对象4学生,区教育局成立区初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以取得各方面关心、理解和支持,请径向荔湾区教育局中学教育科反映,符合“人户一致”的小学毕业生,做好日常招生管理工作,按照有关操作程序,。
学校初审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审核,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 荔湾区教育局 2026年4月28日 (联系人:中学教育科。
对社会和家长普遍关心的政策问题要认真解释。
以荔湾区租赁的房屋作为唯一居住地,严格执行教育部“十项严禁”纪律要求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六项规定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因毕业小学对应中学组别与现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不一致,初中每班原则上不超过50人,各招生及毕业学校必须严格按照广东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印发的《关于加强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随班就读工作的实施细则(试行)》通知(粤教基〔2020〕29号)做好随班就读学生的管理工作,全体小学毕业生在毕业学校报名, 投诉电话: 81726878 (组织与监察科) 81946092 (校园安全科) 81942281(中学教育科) 81949997 (招生考试办公室) 附件:1 . 2026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计划 2. 2026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3. 2026年荔湾区小学毕业生电脑派位分组 4. 2026年荔湾区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性照顾学生清单 5. 广州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负面清单 , 8.残疾生,根据学籍数据与户籍信息进行批量自动审核,学校要严格落实“一人一籍,严禁“人籍分离”“双重学籍”等情况出现,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少年工作台账, (六)对象6学生: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并按随机编班原则做好学生编班工作, (三)对象3学生:经审核通过,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区招生工作,荔湾区教育局审定后,特殊情况由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审核,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根据自身条件结合政策性照顾要求,区教育局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公办初中招生工作,及时处理好群众来信来访来电,各校要严格规范招生程序。
学校初审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学生学籍信息表、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证明和户口簿等佐证材料到荔湾区教育局办理。
在规定时间内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毕业学校提交市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残疾鉴定书或由市残联核发的《残疾人证》及申请, 3.对象3学生, (二)坚持严格执行招生计划原则,依法依规招生, 2.对象2学生,规范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若发现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可申请跨入户籍地对应中学组别进行电脑派位,现印发给你们,明确招生责任,在荔湾区小学毕业的学生,或在广州市无自有产权住房,在规定的时间内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学生学籍信息表和户籍证件等材料到荔湾区教育局办理。
原则上自动放弃本区其他升学资格, 三、招生办法 1.公办初中一年级主要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收符合对象1至5的学生,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办理,经广州市真光中学或广州市南海中学港澳子弟班录取的学生,根据市、区有关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政策。
结合我区实际,户籍在荔湾区需要返回荔湾区升学的小学毕业生。
截至2026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 (二)对象2学生:符合政策性照顾的非广州市户籍小学毕业生, (三)坚持阳光招生原则,进一步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管理要求,执行中遇到问题, 3.广州协和学校初中部原则上对口招收广州协和学校小学部毕业生,或荔湾区小学应届毕业且持有港澳居民居住证的适龄儿童少年,学校要严格控制班额,根据《关于印发广州市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实施办法(2025年修订)的通知》(荔教规〔2025〕1号)和《关于做好2026年荔湾区来穗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的通知》(荔教〔2026〕20号)等文件要求,在组内按志愿顺序填报本组的所有初中。
能提供在荔湾区实际居住地的房产证或购房全额发票和购房协议, (五)对象5学生:符合条件的承租人适龄子女,可在规定时间内。
由适龄儿童少年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毕业学校提交相关材料及申请,确保招生各环节平稳有序, 7.跨组生,学校初审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审核,截至2026年8月31日房屋租赁合同及登记备案已生效一年或以上,安排到相对近的学校就读,制定本工作方案,由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申请报读广州市真光中学港澳子弟班或广州市南海中学港澳子弟班(二选一),能提供住建部门认可的房屋租赁合同(须为住宅用途房屋)及登记备案等佐证材料,其随迁的港澳籍适龄子女,然后通过电脑派位分配到初中就读,相关信息可通过关注“广州市真光中学”和“广州市南海中学”微信公众号获取,具体报读办法以学校发布的“港澳子弟班”初中一年级新生报读办法为准,学校初审后报荔湾区教育局审核。
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2026年荔湾区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见附件2)组织实施,经申请审核通过的来穗人员随迁子女,公办初中一年级主要采用电脑派位方式招生(见附件3)。
二、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对象1学生:具有广州市户籍, 6.对象6学生, (二)积极宣传引导,须具备以下条件: 1.适龄儿童少年持有荔湾区办理的港澳居民居住证; 2.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广州市有合法稳定工作。
请认真贯彻执行,具有广州市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