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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白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单位)申请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做好2025年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教资字〔20251号)文件精神,结合《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桂教教师〔202512号)《玉林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中小学教师资格制度实施工作的通知》(玉市教师202533)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2025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

、认定对象范围

在我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人员,须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

(一)具有博白县户籍

(二)持有博白县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注:临时居住证、暂住证、居住证明等均不等同于有效期内居住证,不能替代使用);

(三)具有博白县户籍就读于我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在读专升本学生、在读研究生。其中,2025年普通全日制应届毕业生,仅限最后一学期且在认定结束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

(四)在我县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

(五)驻博白县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二、认定机构和权限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博白县教育局负责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

、认定时间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玉林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结合我实际,2025年我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分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批次进行。

(一)系统平台开放时间

上半年开放时间:3月20日至7月22

下半年开放时间:9月11日至12月20日

(二)申请人网报时间

上半年网报时间为:479:00至7月816:00

下半年网报时间为:10月149:00至12月216:00

四、认定条件

(一)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能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学历条件。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1.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2.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3.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4.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