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20 07:04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为深入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的通知》(鲁教基函〔2025〕20 号)《聊城市教育和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聊教体字〔2025〕11号),全面落实聊开管发【2025】7号文件关于《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阳光招生工作意见》等文件精神,切实做好我校2025年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教育,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切实规范招生行为,营造良好教育生态,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招生原则
1.免试就近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根据学校布局、适龄儿童分布等因素,合理划定招生范围,确保适龄儿童相对就近入学。
2.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全面推行“阳光招生”,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程序、录取结果等信息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
3.依法依规原则: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严格审核入学条件和材料,严禁违规招生行为。
三、组织工作
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组 长:胡 锋
副组长:张 齐 崔 超
组 员:李 博 高兴勇 逯会堂 周英杰 郭慧慧
学校成立“一把手”以校长为组长总负责,主任、副主任具体负责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召开招生专题培训会议,认真学习领会上级招生政策,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建立科学有序、便捷高效、公开透明的招生入学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明确各组成员按类别分工,在招生工作中的职责,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招生工作各个环节都有专人负责,为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四、招生条件和时间
(一)招生条件
2025年小学应届毕业生,包括开发区户籍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和符合教育优待政策人员的子女。
严禁招收非小学应届毕业生。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等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向户籍地片区学校提交书面申请和佐证材料,由学校审核后报开发区社会事务部备案。
(二)招生时间
2025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时间为:7月11日-7月30日
五、招生报名材料
(一)类别划分
2025年开发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材料的审核,具体划分为四大类:
1类:开发区片区内户籍适龄儿童少年。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③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片区内无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户籍迁入时间与购房时间不一致的,按照户籍和房产同时具备时的类别时间计算。
2类:片区内有房产的开发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③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3类:片区内有居住证和房产的非开发区户籍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录取顺序: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完全产权房;
②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具有片区内的居住证和不完全产权房。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6个月以上居住证;
③不动产权证(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产已交付使用)、棚户区改造回迁协议,以上三种具备其一即可;
④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4类:片区内租房有居住证的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
需要提供材料:
①户口本和监护人身份证;
②6个月以上居住证;
③6个月以上房屋租赁合同、聊城市住房与建设事业保障中心办理的房屋租赁备案证明且实际居住;
④经商类:提供6个月以上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场所的房屋产权证或租赁合同以及房主的身份证等佐证材料;
务工类:提供6个月以上正式劳动合同和职工社会保险缴纳凭证。
(二)材料要求
1.为确保大数据信息与招生平台信息顺利对接,户口迁入时间截至2025年7月9日(初中招生报名开始时间为7月13日)。
2.工商营业执照、正式劳动合同、职工社会保险、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证明等证件,需2025年3月1日至8月31日(6个月)连续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