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9-05 11:18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2008年8月人事任免
高州市人民政府决定: 聘任黄钜光为高州市第四中学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 二○○八年八月十九日 二○○八年八月二十五日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二○○八年八月十二日
聘任潘裕岳为高州中学校长,解聘其高州市第一中学校长职务;
解聘黄庆辉的高州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揭章武为高州市第一中学校长,解聘其高州市第四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赖治锋为高州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负责全面工作);
解聘吴汉召的高州市第二中学校长职务;
聘任马小梅为高州中学副校长,解聘其高州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职务;
聘任叶梅青为高州市第二中学副校长,解聘其高州中学副校长职务。
上述受聘人员的聘期从2008年7月28日至2009年7月31日止。
高州市人民政府决定:
汪尚俊任高州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高州市供销社企业集团总经理;
凌茂华任高州市经济贸易局副局长,免去其高州市供销合作联社主任、高州市供销企业集团总经理职务;
陈永燕兼任高州市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平任高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副主任;
李春明任高州市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免去赖治锋的高州市教育局副局长职务。
高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决定:
刘耀海任高州市财政局局长;
梁新尧任高州市建设局局长;
免去吴伟的高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免去何桂权的高州市建设局局长职务。
高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决定:
吴汉召任高州市教育局局长;
冯振宇任高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免去冯振宇的高州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免去汪尚俊的高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