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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沂市大墩干渠改道管理范围线调整的公告

 

关于新沂市大墩干渠改道管理范围线调整的公告

根据《江苏省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管理办法(试行)》(苏水办河湖〔2022〕1号)要求,新沂市大墩干渠改道管理范围线调整工作已实施完成,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调整成果公告如下:

一、调整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江苏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新沂市水利工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二、调整内容和范围

大墩干渠南起大刀湾回垄沟,向北经过棋盘镇区至墨河街道张墩村,在张墩闸上游入新墨河,是一条灌排结合的河道。

结合江苏新沂经济开发区整体规划实际,充分集约利用土地并满足水利现代化建设要求,调整区域防洪排涝格局,将大墩干渠(下穿G30高速至张墩闸段)改道仙水河东段(下穿G30 高速至仙水河东闸站段)。

(一)调整前河道防洪排涝、灌溉等综合利用功能由仙水河东段(下穿G30 高速至仙水河东闸站段)及西二七干渠上游段承担。

(二)调整后河道管理范围划定标准:河口线外10米。

(三)调整后河道管理范围线长4.42公里,电子桩21根,告示牌2块。

三、在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的违法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置。

特此公告。

 

 

新沂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