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8-19 18:33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市属普通中小学校:
为深入贯彻国家及省关于基础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持续规范招生秩序,促进教育公平,提升群众满意度,根据《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5)的通知》(晋教基函〔2025〕15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编制2025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的通知》(晋教基函〔2025〕26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晋教基函〔2025〕2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2025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通知如下:
一、深化思想认识,准确把握招生政策导向
2025年是基础教育规范管理提升年,也是深化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的攻坚之年。各县(市、区)教体局、各学校要深刻认识规范招生入学工作对于维护教育公平、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良好教育生态的重大意义。要始终坚持育人为本、公平公正、科学规范的原则,将招生工作作为检验教育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的重要窗口,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持续巩固整治“暗箱操作”“掐尖招生”成果,严格管控特定类型招生,优化招生服务流程,强化全程监督问责,确保招生政策阳光透明、招生过程规范有序、招生结果公平公正。
二、聚焦关键环节,全面落实招生规范要求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
1.合理划定招生片区范围。健全常住学龄人口变化监测预警制度,开展各学段入学人数和现有学位摸底,提前做好预判应对。科学合理划定学校招生片区,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对出现学校布局调整、学龄人口变化较大等情况的,可在科学评估、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适当调整片区范围,并提前向社会公布,深入细致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片区内登记报名人数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或学校实际办学承载能力的,按照已公示明确的规则录取,未录取的学生需在相邻片区就近协调安排入学。实施多校划片和小升初对口直升的,应提前向社会公布相关政策要求。
2.严格执行免试就近入学。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严格遵循“免试、就近、划片、分配”原则。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根据区域学龄人口变化趋势、学校布局和承载能力,科学合理划定、及时优化调整学校招生片区。调整方案须经充分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片区划定后应保持相对稳定。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精准核定学校招生计划。严禁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包括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筛选等)。严禁将各类竞赛证书、考级证明、社会培训成绩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严禁以任何名义提前承诺录取或签订协议“掐尖”抢生源。严禁以“校园开放日”等名义进行违规招生宣传。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均衡随机编班,严禁以任何名义设立或变相设立重点班、快慢班。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班额标准,严控大班额、大校额。
3.刚性保障入学权利。各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和入学督促,压实法定监护人责任。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依法保障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小学入学年龄须年满6周岁(2019年8月31日前出生)。确因身体原因需延缓入学或休学的,须由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全面落实“两为主、两纳入、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精简入学证明材料。坚持应入尽入原则,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教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方式,妥善、适宜安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健全本地农村留守儿童、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孤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群体的入学工作台账,加强关爱帮扶和教育资助,常态化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4.规范民办学校招生管理。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报名、同步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各县(市、区)教体局要在确保民办在校生占比较去年不增的前提下,精准评估、科学核算,上报属地民办学校分校招生计划、政府购买学位计划、民办在校生占比等,由市教育局统筹年度招生总规模和招生指标,各县(市、区)按办学条件、规模轨制分配到校。通过市级统一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实行网上报名。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录取,缺额不补,剩余计划由市教育局统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多胞胎子女可自愿申请捆绑派位)。招生计划、报名情况、派位过程及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参与电脑派位未被录取的学生,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至有空余学位的公办学校就读,不得择校。在一贯制学校连续就读满六年的应届小学毕业生,可申请直升其初中部。意愿直升人数超过初中招生计划的,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对辖区内民办学校进行全面排查,对有停办风险的学校提前预警并制定学生安置预案,确保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