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7-04 12:07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大朗镇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122人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广东省高质量发展大会精神和“百万英才汇南粤行动计划”,适应大朗镇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建设高素质的教育人才队伍。围绕“粤聚英才、粤见未来”主题,我镇计划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122人。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招聘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122人,其中招聘初中编外教师72人(特聘教师10人、临聘教师62人),招聘小学编外教师(临聘教师)50人。本次招聘教师岗位详见《大朗镇公开招聘2025年公办中小学编外教师岗位表》(简称《岗位表》,附件1)。
其中,包含2名初中特教教师。
二、薪酬待遇
东莞市大朗镇教育管理中心下属公办中小学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经费由镇财政统一解决,被聘用者工资福利待遇由镇财政统发,公办中学特聘教师年薪待遇18至26万元,公办中学临聘教师年薪待遇13至18万元,公办小学临聘教师年薪待遇12至18万元。以上待遇包含个人和单位负担的五险一金,不含班主任、晚自修、课外活动等津贴。
三、招聘对象
应届毕业生或社会人员。
四、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报考人员须具备《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要求的基本条件及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含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中无外国居留权的港澳居民),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品行和职业道德;
4.身体健康,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条件;
5.具备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符合本公告及《岗位表》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或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或受其他影响录用的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处分期限的计算截至报名截止日;
3.近两年,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肄业生、现役军人和其他规定不能报考的;
8.违反师德行为并影响恶劣的;
9.已签订广东省公费定向培养中小学教师协议书,毕业后未履约任教或履约任教期限未满的;
10.有违法犯罪记录等情形不能通过入职教师岗位背景查询的;
1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本条所规定的处分期限计算至报名截止日。
(三)具备条件
1.年龄要求(年龄计算截至报名首日)
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社会人员年龄要求35周岁及以下,即1989年6月21日(含)后出生;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年龄要求为40周岁及以下,即1984年6月21日(含)后出生。
(1)具有中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
(2)获得地级市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3)在东莞市公办学校任职期间获得镇街教学能手、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个人荣誉。
2.学历学位要求
原则上所有岗位均要求为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如具有初级及以上教师系列职称的,报考临聘岗位可不作学位要求。
3.专业相符要求,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毕业专业与岗位专业要求对应。报考人员所学的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具体见《岗位表》中的专业条件。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含毕业证书上括弧内的专业名称,如小学教育(英语)、职业教育(商务英语),可视同英语专业。学位类别不能作为专业类别报考;
(2)特长生专业与岗位专业对应。普通高校录取特长生、特招生的特长专业与岗位专业相符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入学相关材料证明;
(3)职称专业与岗位学科(专业)对应;
(4)专业相近。如所学专业未列入《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简称《公务员专业目录》,附件2),可选择《岗位专业对照表》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提交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材料等,经审定后方可作为相近专业报考。港澳学习、国外留学生还须提供相应材料的中文翻译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