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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学校简介:海口市第一中学创办于1951年,是新中国成立后海口市人民政府创办的第一所完全中学。1991年,被原国家教委评为“中国名校”之一。2002年,被海南省教育厅评为“海南省首批普通高中一级学校”。2007年,被海南省教育厅评为“海南省首批普通高级中学一级(甲等)学校”。2020年7月,被教育部确立为普通高中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国家级示范校。

教育教学质量名列海南省前茅,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代又一代优秀人才。学校先后被授予“全国青少年爱国主义读书教育活动示范学校”“全国模范职工之家”“全国群众体育工作先进单位”“全国传统体育项目先进学校”“全国五四红旗团委”“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全国青少年禁毒教育‘6·27’工程示范学校”“全国中小学国防教育示范学校”“首批全国健康学校建设单位”“全国武术进校园试点单位”“清华大学优质生源中学”“空军招飞优质生源基地”等荣誉称号。

学校设施设备一流,校园环境优美;名师云集,师资力量省内领先。学校秉持“全面发展,人文见长”的办学理念,教育教学质量突出,艺体特色鲜明,曾培养出8名高考状元和海南省多个首位,为清北等顶尖学府输送大量优秀人才,为国家和社会培养了一批批栋梁之材。

一、招聘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择优聘用原则;

2.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宁缺毋滥原则;

3.坚持同岗择优原则,即在应聘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择优聘用;凡出现拟聘用人员不能按时按规定签约时,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讨论同意后,按招聘考试综合成绩依次递补拟聘用人员。

二、招聘人数、薪酬待遇及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专业、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职业资格、专技证书等其他条件,具体参见《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信息表》。本次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0名,被聘用人员为海口市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享受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本次招聘专业参照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及职业教育专业目录(以下简称《专业参考目录》,详见附件4、附件5)。《专业参考目录》仅供本次招聘过程中进行专业条件设置和报名、资格审核时参考使用。由于各类院校专业名称设置繁杂,且每年均有新设专业、自主设置专业出现,《专业参考目录》尚无法涵盖所有专业。报名阶段,报考人员专业与《专业参考目录》专业相近或者属于目录中没有的专业,应当在报名系统中如实输入具体专业名称,并上传所在学校或学院开具的课程设置证明等材料,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具体职位需求及专业一致性原则予以认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专业审核结果进行解释。

三、招聘范围及资格条件

(一)招聘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即1989年5月7日(含)后出生,不限应往届。中级教师、市县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即1984年5月7日(含)后出生。高级教师、省级骨干教师年龄可放宽至45岁,即1979年5月7日(含)后出生。博士、正高级教师、特级教师或国家级骨干年龄可放宽至50岁,即1974年5月7日(含)以后出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应聘时已与工作单位建立人事(劳动)关系的人员应征得原所在单位同意;委培、定向及在编在岗人员,需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或工作单位同意及上级主管部门同意。

6.具备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3:海口市第一中学2025年面向全国自主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

7.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3)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4)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于试用期内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

(6)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

(7)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一)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信息在海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