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23 23:41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根据青岛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4-2025学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青教办字〔2024〕41号文要求,结合即墨区教体局的文件要求,现就将我校2024学年秋季国家助学金及免学费评审发放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高国家助学金
(一)助学金资助的对象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两档,一档1500元,二档2500元。
(二)评审程序
1.学校按照山东省教育厅等7部门印发的《山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精神,成立校级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困难认定小组等机构,组织本校学生(或监护人)自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本学年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2.学校根据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和助学金申请条件及其他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填报《青岛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3.学校对评审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对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材料进行班级初审、学校审核后汇总,填写《青岛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申请情况统计表》,加盖公章后报区教体局学生资助中心。
4.学生资助中心下达资助名额。学校根据下达的名额,对提出申请的学生组织评审,并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分一、二档资助。经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同意后,将评审结果以适当方式在学校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注意保护学生隐私。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汇总填写《助学金发放明细表》,并将银行卡号准确无误的填写在《助学金发放明细表》上,经学生签字确认,留存备案。并上传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5.每位受助学生办理农商银行储蓄卡(仅为新增人员,办卡学生与身份证号码相符)。由学生自行办理农商银行储蓄卡,学校不再集中办理。采取区市集中发放的方式,直接将助学金发放至学生的银行储蓄卡。
(三)资助的标准
普通高中政府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二档发放。其中一档750元/每人,二档1250元/每人。
(四)普通高中学生申请助学金的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努力学习,道德品质良好;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主要参考以下条件:家庭中有大病、残疾的成员、单亲或离异家庭、家庭成员收入低且赡养任务重的家庭、家庭成员丧失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的家庭。需要书面证明材料,如病例、医院缴费单、户口本、离婚证、收入证明、残疾证等书面证明材料,如果不能提交书面证明材料的,由班主任进行家访,了解实际情况,询问村居人员,附上家访照片。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享受助学金,已享受助学金的,停发助学金。
1.学生受处分期间;
2.学生因事(病)休学期间。
二、普高免学费
(一)受助对象
1.资助对象:全市规范办学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具体范围: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家庭学生(建档立卡、扶贫手册)、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残疾学生、孤 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烈士子女、因公伤残或因公牺牲公安民警子女。免学杂费标准按照省、市人民政府及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学杂费标准执行(不含住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