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5-04-11 06:17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潮州技师学院电气、机械等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年10月09日 15时0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CZZD[2024]A024
项目名称:潮州技师学院电气、机械等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潮州技师学院电气、机械等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6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四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所有服务内容。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扫描件)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1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一个月份)的财务状况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及资产负债表扫描件)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可按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或按公告附件格式提供《资格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财库〔2022〕3号)进行认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技师学院电气、机械等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接受合同分包。本项目预留不低于预算总额的40%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不低于预算总额的28%。
供应商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不属于中小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全部工作内容分包给一家或多家中小企业,且分包的部分不低于合同金额的40%,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要求接受分包的中小企业中须有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承担的比例不低于合同金额的28%。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接受分包供应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2)投标人属于中型企业的,必须将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且不低于合同金额28%的工作内容分包给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中小企业须符合本包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3)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的,可以不作分包,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如果采用合同分包,接受分包的企业必须属于小微企业,投标时提供《分包意向协议书》以及各方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
(注1:参加投标的中小企业须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本项目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的政策划分标准。分包部分对应的中小企业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注2: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潮州技师学院电气、机械等专业实训室建设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