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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文昌中学2025年校园招聘公告 (1号)

 

  海南省文昌中学是由文昌市教育局主管的一所公办完全中学,学校现有教学班105个,学生5300多人,在编教职工474人,其中正高级教师7人、特级教师3人、高级教师164人、省级学科带头人7人、省级骨干教师37人。学校占地面积523亩,建筑面积20多万平方米,拥有设备齐全、标准较高的教育教学及生活设施,校园宽广平坦,道路笔直通畅,绿树成荫,鸟语花香,是一所闻名遐迩、宜教宜学宜居的花园式文明生态学校,先后被评为“全国文明校园”“全国中学百年名校”“中国名校”“中国百强中学”“中国高中教育50强”“全国航天特色学校”,被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几十所全国重点大学授予“优质生源基地”。

  学校秉承“敢为人先,勇创一流”的办学精神,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的办学理念,正朝着把学校建设成为“文化底蕴深厚、师资力量雄厚、学校管理科学、办学条件优良、教学质量卓著、办学特色鲜明、品牌优势明显的‘高品质幸福新文中’”而不懈努力奋斗。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和办学实际需要,学校现拟面向全国各高校应届毕业生招聘6名事业单位编制教师。

  一、指导思想

  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招聘岗位的任职条件及要求,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吸纳优秀人才,组建教师队伍,确保优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岗位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届、2024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共计招聘教师6名,其中:语文教师2名,数学教师1名,英语教师3名。具体招聘对象及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符合本次校园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届、2024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对应专业学科及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毕业时必须取得毕业证书、要求具备的学位证书及教师资格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普通话证书〈其中语文学科普通话水平须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心理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其他条件,详见《招聘岗位表》。

  (三)有关要求

  1.对报考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

  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留学归国人员取得相应本科(含)以上学历及学士(含)以上学位的2025年应届毕业生及2023届、2024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通过考试、体检和考察后,必须凭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办理聘用手续。

  2.职业资格和能力要求

  (1)报考的所有考生,报名时需提供对应学科及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如报名时暂无法提供,须就本人教师资质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对应学科及相应的高中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将取消聘用资格,不给予办理聘用手续;

  (2)报考英语教师岗位要求获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及以上合格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若不能提供的,须就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提交承诺书(见附件4),承诺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资格。境外高校毕业生如无专业英语四级等级合格证书,须提供雅思考试6分或托福考试80分及以上成绩单。

  3.年龄要求

  35周岁以下(即1989年1月1日(含)之后出生)。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纪处分以及正在接受有关部门复审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2.被认定有考试作弊行为或被认定为报考不诚信的人员;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非地方班的军队院校应届毕业生;

  5.2025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6.现役军人;

  7.已被各级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聘用、或已与其他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或聘用合同的(含与机关事业单位签订定向或委培协议)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