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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六中新校区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泰安六中校区2024年初中招生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 2024)实施方案》(鲁教基函〔2024〕37 号)和《泰安市教育 局关于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泰教函 〔2024〕111 号)要求,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切实保障我区适 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现就泰安六中2024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招生原则

1.坚持区级统筹、分级负责原则。在区政府领导下,按照“以区为主、属地管理”的工作思路,区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统筹协调全区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根据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区教体局负责具体统筹组织、指导协调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相关工作;各街道(镇、乡)负责做好本辖区内学校划片招生和统筹入学工作;各招生学校作为招生工作主体,具体负责本校招生工作。

2.坚持划片招生、免试入学原则。综合考虑泰山区适龄学生人数、学校分布、学校规模、交通状况、历史沿革等因素,继续实行单校划片的方式,每所公办学校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面谈、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3.坚持均衡编班、阳光分班原则。各学校均衡配置各班师资力量,任课教师公布后不得无故变动。不得以实验班、创新班等 名义设立任何形式的重点班、快慢班。实行电脑随机均衡编班,充分考虑班级人数均衡、男女比例均衡、上一年级休学学生复学需求等因素,编班后学生不得变动。起始年级班额严格控制在 55 人以下,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有条件的学校可按照小学 每班不超过 45 人、中学每班不超过 50 人编班。

4.坚持公民同招、分批进行原则。继续实行“公民同招”,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同步招生,全部纳入招生平台统一报名,各学校严格按照下达的计划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提前招生或承诺录取。已被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录取。公办学校招生按照常住居民子女、外来务工(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分类分批依次录取。

5.坚持依法规范、惠民便民原则。公办学校按照划定的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应入尽入,实现就近入学或相对就近入学。按照“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要求及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只采集学生基本信息、家庭住址及家长姓名、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严禁采集学生家长职务和收入信息。信息采集工作应在招生入学时一次性采集,不得利用各类 APP、小程序随意反复采集学生相关信息。

二、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长:李  李化军

副组长:宋洪祥

成员:张治伟     

三.招生报名和审核时间安排

(一)报名方式:网上填报(8月16-18号)

今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实行“一网通办”,全部采取网上采集信息的方式。根据招生工作流程安排,家长需在规定时间内手机登录“爱山东”APP进行实名注册,如实填写入学报名信息(户籍、房产、监护人)。

资格审核:网上审核为主,现场审核为辅  

1、网上线上审核:8月19日至8月21日

经线上审核,符合在我校就读条件的学生直接确定录取,无需到校审核材料;

经线上审核,无法确认是否符合我校就读的学生,学校将电话通知学生家长上传补充材料或到校进行线下审核,未接到电话的请耐心等待,监护人电话保持畅通;

经线上审核,确定不符合我校就读条件的学生,学校将学生信息退回。

2、现场线下审核:8月19日至8月21日

1)因上传材料不全而无法线上审核确认的学校电话(招生期间务必保持畅通)通知进行线下审核的小学毕业生,按照规定时间按时到校参加材料审核(未接到电话的不要前来)。审核所需材料:不动产证或房产证、购房合同、购房发票、银行转账流水、购房收据、水电气宽带发票等到六中新校提交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线下现场审核。注意:小产权房产、协议房产需提供充足的佐证材料.

工作时间:上午8:00—11:30   下午2:30—5:30

现场审核地点:六中新校区至真楼一楼

2)现场线下审核所需材料

(一)常住人口

1.户口簿(带有索引,能够证明户口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