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11 09:59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你局《关于成立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的请示》(连教〔2023〕2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局上报的关于成立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的请示事项。
二、你局要切实加强新海高级中学开发区分校的领导和管理,加快推进学校项目建设。要充分发挥新海高级中学品牌优势,对照高品质示范高中办学标准,强化高中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普通高中办学质量和特色办学水平,努力办好群众满意的优质高级中学。
此复。
连云港市人民政府
2023年9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