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3-06 05:00 | 来源:墨客学术 | 作者:墨客学术 | 点击:次
学校类别:初中
学校性质:公办
联系电话:0574—86177171
学校简介:
北仑区江南中学创建于1968年10月,位于小港街道衙前村。学校占地面积37200平方米,建有行政楼、教学楼、体艺馆、实验楼,内设计算机、音乐、舞蹈、美术、劳技、纸花制作、智慧教室等专业教室,学校还建有图书室、心理健康中心、校史室。学校体育设施齐备,塑胶田径场、排球场、足球场、网球场、室内外篮球场、室内乒乓球室等,达到“浙江省II类标准化学校”等级。
学校现有24个教学班,1075名学生,在编在职教师72名,本科以上学历教师占98.6%,具有中学高级职称教师占26%,中学一级职称教师占54%,拥有区级骨干校长、区骨干教师、市区级教坛新秀、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称号的教师近30人。
学校先后被评为 “浙江省II类标准化学校”、“浙江省卫生先进单位”、“省级先进家长学校”、“浙江省义务教育研究会实验学校”、“宁波市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宁波市现代化达纲学校”、“宁波市巾帼文明岗”、“宁波市行为规范示范学校”、“宁波市中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达标学校”、“北仑区文明单位”、“北仑区先进团组织”、“北仑区特色项目学校”等。
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中学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深化教育改革,提升学校治理能力,进一步扩大和落实学校办学自主权,全面推进依章治校,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中文全称:宁波市北仑区江南中学;简称:江南中学;英文译名为:Jiangnan Middle School of Beilun Ningbo ;学校地址:宁波市北仑区小港街道衙西156号;邮政编码:315821。
第三条 本校由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举办,经宁波市北仑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业务主管单位是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
本校为实施三年制(初级中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 学校面向北仑区相应片区招生,招生对象为学区内适龄小学毕业生。办学规模为3个年级24个班级,总体不超过1104人。
第五条 学校的宗旨与业务范围为从事初中学历教育。
第六条 学校发展目标
区内领先、市内知名、教育高质、管理高效。
第七条 学生培养目标
为学生终身发展奠基,培养“健康、自立、自信、诚信、阳光”的初中毕业生。
第八条 教师发展目标
德才兼备、教学并举。
第九条 学校坚持“融●合”的办学特色,以“合作、守纪、求实、拼搏”为校训,确定校徽为,确定《弄潮》为校歌。
第二章 学校治理结构与运行机制
第十条 学校实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健全党组织统一领导、党政分工合作、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
(一)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独立负责地行使职权。校长是学校的法人代表,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按照学校党组织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等工作。
(二)学校按《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党员数量设立党的基层组织委员会,党组织关系隶属于宁波市北仑区教育局党委。党组织书记主持党组织全面工作,负责组织党组织重要活动,督促检查党组织决议贯彻落实,督促党组织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学校校务办公室同时承担学校党建工作部门职责。校内专职党务工作人员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应该计算工作量。学校按一定标准在公用经费中安排基层党建工作经费并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保障党建经费来源。
(三)党组织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切实贯彻落实。
2.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全过程各方面,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3.讨论决定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及教育教学、行政管理中的“三重一大”事项和学校章程等基本管理制度,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依规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