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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水滩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案

 

冷水滩区2022年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方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2〕102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永教通〔2022〕12号)等文件精神,营造良好教育生态环境,促进教育公平,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现就做好2022年我区中小学校招生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建立健全科学、明晰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制度,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行为,切实保障义务教育的公益性、公平性,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划片、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各学校要根据区教育局划分的招生区域进行招生,严禁学校(含民办学校)组织任何形式的招生入学考试,确保每个适龄儿童(少年)相对就近入学,平等享受良好教育。交叉区域内的学生,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2、“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各学校要及时公布冷水滩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相关信息,将具体政策、招生计划、划片范围、报名条件、招生程序、录取结果、查询方式、监督举报电话等全部向社会公开。

3、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按照“统一平台、统一报名、统一时间、统一录取”的原则,民办学校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不得跨县市区招生

三、招生办法

(一)小学一年级招生

    1.入学年龄。凡2016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入学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各学校严禁招收未满六周岁的儿童入学。

  2.招生区域及规定

根据学校的规模、分布以及生源情况,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划分招生区域,各学校根据规定招收区域内适龄儿童,城区小学招生区域以《冷水滩区关于调整城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区域的通知》文件为准,农村小学以所在乡镇为招生区域。

    3.招生计划

各小学要按标准班额招生,使用分班软件实行均衡编班,严格执行招生指令性计划(城区小学招生计划见附件1,计划招收班级数和班级人数将依据学校所在招生区域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数量进行微调),保障适龄儿童入学。

4.入学须提交的材料:

(1)招生区域内有房产的须提供:

①父母房产

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及父母同户、同住的户口簿;户主身份证;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②适龄儿童本人房产

公安部门核发的适龄儿童本人户口簿;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

③(外)祖父母等其他监护人房产

公安部门核发的儿童随(外)祖父母等监护人同户、同住的户口簿;户主身份证;与户籍情况一致的住房产权人的房屋不动产权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