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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丰县2022年公开招聘中学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推动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 河南省人社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的通知》(豫人社〔2015〕55号)等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学教师100名。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选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面试、体检与考察相结合的办法,严格按照招聘工作程序进行招聘。

二、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

招聘岗位、专业和名额见附件1。

三、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现代教育理念,热爱教育事业,品德高尚,能胜任教育教学工作;

4.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身体健康,符合《河南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年修订)》所规定的身体条件;

6.具备拟聘用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专业条件按照教育部和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执行,具体按以下原则掌握:对于岗位表中所列出的专业需求,报考人员毕业证上所列专业名称应与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一致;对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研究生人才培养学科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自设学科(专业)和境外留学专业,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判断;

7.具有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符合其他报考条件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如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报名参加本次教师招聘考试: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取得《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

(2)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规定有效期内的;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但受疫情影响尚未参加面试的。

8.已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所持有教师资格证书的任教学科一致。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考生,报考岗位要求如下:

(1)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合格的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有效期内《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标注信息一致;

(2)符合免试认定教师资格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报考岗位须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标注的任教学科一致;

(3)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成绩全部合格且在有效期内但受疫情影响未参加面试的考生,报考岗位须与教师资格笔试《学科知识与教学能力》科目一致;

9.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五年内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行为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4.按照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人员;

5.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读的非2022年应届毕业生用以往取得的学历报名的;

6.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招聘工作程序

(一)发布信息

宝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及“宝丰县人社局”微信公众号为本次招聘发布信息专用平台,请考生随时关注。

(二)网上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如实填写有关信息。

1.报名流程

(1)报考人员于2022年8月2日8:30至8月4日17: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EXAMID=2064),进入报名系统主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