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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工作意见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2﹞1号)和《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切实做好2022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及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精神,规范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秩序,营造良好教育生态,助推“双减”政策在我市落地见效,促进我市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

二、考试报名

按照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届南通市中等学校考试招生报名工作的通知》(通教办〔2021〕30号)执行。

三、志愿填报

全市统一组织中考志愿填报工作,采取中考前网上统一填报。志愿填报工作由市教育考试院具体组织实施,于6月5日前完成。高职、中职类未完成招生计划的,在7月20日至24日另行安排一次征求志愿填报。

(一)志愿填报要求

各地招考部门要按中考志愿填报的统一时间安排和操作规程组织实施,在考生填报志愿之前,加强对考生网上填报志愿的政策宣传和操作指导,及时、完整地向考生公布各类学校招生计划(专业),维护考生对招生信息的知情权,严禁限制、强迫或诱导考生填报某些志愿或未经考生、家长同意擅自改动考生志愿。

各地招考部门、学校要指导学生和家长认真了解各类学校招生的前置条件(如综合素质评价等级要求等)及招生简章的个性化条件(如师范、医护等专业对身体素质的要求等),防止出现志愿无效或录取后被学校退档等情况。

所有考生均须网上填报志愿,无志愿考生一律不得办理录取、注册手续。

(二)志愿填报批次

1.提前批次:乡村教师定向师范生

2.第一批次:普通高中

第1小批:普通高中自主招生〔民办高中国际化教育实验班,普通高中艺体、科技特长生〕

第2小批:普通高中〔各县(市、区)自定填报批次〕

3.第二批次:职业类学校

第1小批:省现代职教体系“3+4”试点项目

第2小批:师范类(含艺体)统招生、师范类委托培养

第3小批:五年制高职(技师)

4.第三批次:其他职业类(含技工学校)

四、毕业升学考试

实行中等学校招生考试与初中毕业考试“两考合一”和“一考多分流”政策,确保义务教育巩固率达100%。初中学生的毕业认定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江苏省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学籍管理规定的通知》(苏教规〔2014〕1号)执行。

继续推进中考改革,不断完善基于学业水平考试、综合素质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

(一)综合素质评价

综合素质评价主要包括六项指标:①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②交流与合作;③学习习惯与学习能力;④运动与健康;⑤审美与表现;⑥创新意识与实践能力。其中①、②项评定结果为合格或不合格,其它四项评定结果为A、B、C、D四个等级。具体评价细则按《南通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方案(修订)》(通教基〔2013〕43号)执行,评定结果由南通市基础教育信息化管理平台统一归口管理。

各地各校要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坚持评价标准,精心组织实施,强化过程监管。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结果公示、抽查审核、申诉与复议以及责任追究等一系列监督制度。

(二)学业水平测试

学业水平测试科目包括地理、生物、音乐、美术、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与社区服务、劳动与技术、信息技术和理化生实验。

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在八年级第二学期进行,实行两科试卷一场考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地理、生物各60分钟。测试成绩呈现方式为A、B、C、D四个等级(两科卷面分值满分均为100分,100分—90分为A级,89分—75分为B级,74分—60分为C级,59分及以下为D级),作为学生升学的依据。2022届初三学生可以再次报名参加2023届初中毕业生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两次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按照最高等级确定。从2023届起,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以原始分计入中考总分,不再以等级呈现。凡参加过2022年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的考生,不再参加下一年度的地理、生物学业水平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