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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处理中心设备拆除安装改造服务采购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本招标项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处理中心设备拆除安装改造服务采购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全资,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项目己具备采购条件。

一、采购人、项目名称和内容: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处理中心设备拆除安装改造服务采购

3.招标编号:ZTZB-2023-0906-1

4.采购内容:本项目主要涉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河南省新密市分公司处理中心设备拆除安装改造服务采购。

5.服务期限:接采购人通知后60日历天内搬迁安装调试完毕

6.服务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7.质量标准或主要技术性能指标如下: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并满足采购方要求。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2个标段

1标段:圆盘分拣机设备的拆卸、拉运、改造、安装、调试;

2标段:分拣机传输系统设备以及集包设备的拆卸、拉运、改造、安装、调试 。

二、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1标段、2标段经两轮公开招标均未能成立,且第二轮公开招标每个标段均只有一家供应商合格,故按照《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单一来源采购实施办法》本次拟采取单一来源的方式实施采购。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单位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发票的能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投标人须具有2020年1月1日以来类似金额5万以上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业绩合同);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严重不良情形:

①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

②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④根据公司供应商管理要求,被禁止参与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⑤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3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单位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4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状态(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承诺书);投标人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或通过信用中国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不良行为记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被列入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查询截图或打印页)。中标后如若采购人查询其存在以上违法失信记录名单,则取消其中标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的相关信息);

3.6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投标人可同时参与本项目2个标段的投标。

四、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1标段拟定唯一供应商:郑州市郑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42号楼1层101号

2标段拟定唯一供应商:郑州市郑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郑州市金水区文化路80号42号楼1层101号

五、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获取

5.1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10月9日—2023年10月13日,8时00分-12时00分,14时00分-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5.2招标文件发放方式:电子邮件形式发放

5.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