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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东县2022年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苏教基函〔2022〕9号)》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通教发〔2022〕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县城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保障适龄少年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合法权益,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基本原则

(一)免试就近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根据户籍按施教区免试入学,确保适龄健康少年儿童入学率达到100%。保障特殊群体接受义务教育,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8%以上,保障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适龄子女入学。

(二)公开公平原则。通过多种途径宣传义务教育的相关政策,公开招生入学的政策条件、手续程序、时间安排等信息,实行阳光招生,接受社会监督,营造良好氛围。

(三)规范有序原则。科学合理划定施教区,学校办学规模适度,均衡编班,均衡配备教师。严格招生条件,规范招生程序,严肃招生纪律,落实“十项严禁”纪律要求,严格执纪问责。

二、入学条件

(一)小学入学条件

1.年龄条件。年满6周岁的儿童(2016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适龄儿童确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入学的,由其父母提出申请,提供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身体状况证明,可延缓入学。

2.户籍条件。户籍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户籍在县城小学施教区范围内适龄幼儿。

(2)外县(市、区)在县城小学施教区内的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

(二)初中入学条件

户籍情况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小学毕业生:

1.户籍在县城初中施教区之内。

2.外县(市、区)在县城初中施教区内的经商务工等人员随迁子女。

三、招生学校及施教区

(一)招生学校及招生规模

根据县城义务教育布局规划和现有学校数量,按6所小学、3所初中进行招生,实施集团化统一管理,教育教学资源、师资配备等由各教育集团均衡配置,保障每一位学生接受公平优质的教育。具体招生学校及计划如下:

1.小学招生学校

(1)如东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如东县实验小学(本部),计划招生12个班;

如东县友谊路小学(如东县实验小学城中校区),计划招生6个班。

如东经济开发区实验小学(如东县实验小学城北校区),计划招生4个班;

(2)如东县掘港小学教育集团

如东县掘港小学(本部),计划招生10个班;

如东县解放路小学(如东县掘港小学城东校区),计划招生6个班。

(3)如东县宾山小学,计划招生10个班。

2.初中招生学校

如东县实验中学教育集团

如东县实验中学(本部),计划招生18个班;

如东县新区初中(如东县实验中学城北校区),计划招生10个班;

如东县宾山初中(如东县实验中学城南校区),计划招生10个班。

(二)招生学校施教区范围

施教区域确定的原则:根据义务教育招生的相关政策法规要求,根据城区人口分布密度、招生学校位置、招生计划、交通状况等因素,依法依规确定各招生学校施教区域,保障辖区内适龄儿童按施教区域就近入学。鉴于人口分布和学校布局的不均匀性、街区形状的不规则性,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

小学施教区总范围:县城城区及城乡接合部,东部至五总村、六总村1~27组(分乡河以西)、三桥村;南部(双沙河以北)至三桥村、余荡村、野营角村、银杏村、芳泉村;西部至芳泉村、虹桥村、掘西村、振新社区;北部至振新社区、北场村。

1.如东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1)如东县实验小学(本部):区块6、7、12。东至钟山路(起于南康河)接富春江路至雨润城中心路,西至洋口运河,南至珠江路(止于雨润城中心路),北至嫩江路(南康河,止于钟山路)。

(2)如东县友谊路小学(如东县实验小学城中校区):区块8、10、11、20、21、30。东至兴华路接爱民路至通海路(止于通海桥)、江海西路(起于通海桥止于朝阳桥)、青园路(从丁棚桥向南)、

余新线、童华线,西至G228(含虹桥村,不含十里墩村),南至掘港街道与曹埠镇交界处(含银杏村),北至珠江路(东止于兴华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