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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东肇庆中学2021年高一年级“指标到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11441200007141674P/2021-00187   分类:    
发布机构:   肇庆市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1-05-19  
名称:   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东肇庆中学2021年高一年级“指标到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文号:   肇教基〔2021〕7号   发布日期:   2021-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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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东肇庆中学2021年高一年级“指标到校”招生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5-19  浏览次数:-

端州区教育局,广东肇庆中学:

  现将《广东肇庆中学2021年高一年级“指标到校”招生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基础教育科反映,电话:0758-2824936。

肇庆市教育局

2021年5月18日



广东肇庆中学2021年高一年级指标到校

招生实施办法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为推进优质普通高中招生模式多样化,充分发挥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合理分配的导向作用,全面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2021年广东肇庆中学高中一年级继续安排部分招生名额进行“指标到校”招生(以下称“指标生”)。具体办法如下:

  一、指标生名额分配办法

  广东肇庆中学2021年面向端州区招收的正取生招生计划为520人,按照50%的比例,共安排260名指标生面向端州区各初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初中部和九年一贯制学校初中部,下同)进行“指标到校”招生。指标生名额按照中考报考人数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学校,根据考生的中考成绩及志愿择优录取。各初中学校指标生分配名额按如下公式计算(按四舍五入取整):

  指标生名额=(本校中考报考考生人数/端州区中考报考考生总人数)×260

  各初中学校获分配的指标生人数详见《广东肇庆中学2021年高中一年级“指标到校”招生名额分配表》(见附件1)。

  二、指标生条件

  (一)取得肇庆市中考报考资格且参加我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

  (二)具有本地户籍或是符合当地积分入学资格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端州区同一所初中学校有两年及以上完整初中学籍(即2019年9月30日前在册,以全国学籍系统记录为准)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三)综合素质评价(思想品德、生物和地理、英语口语、科学实验、信息技术)五项评价考试至少两个A级,且都在C级以上(含C级),其中思想品德评价必须为A级。

  三、录取办法

  (一)指标生的报名、填报志愿、考试、录取时间及程序按照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的统一安排进行。

  (二)指标生按正取生录取。指标生的录取在广东肇庆中学正取生分数线划定后,降30分划定指标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考生中考成绩及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录取时,按考生填报的第一志愿录取。当在同一所初中学校中出现总分相同的情况时,则在所分配的名额内按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录取;如果语文、数学、英语三科总分仍相同,则在所分配的名额内再按物理、化学、政治三科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列进行录取。如果以上情况相同,则优先录取的次序为:

  1.符合我市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优待办法条件的考生。

  2.获得市、区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的考生。

  如果以上情况均相同,则剩余的分配名额由考生通过抽签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三)具有指标生分配名额的初中学校,所分配的名额因为未达到指标生条件而没有完成的,名额自动失效,不再补录。

  (四)广东肇庆中学未完成的指标生招生计划自动转为正取生计划进行录取。

  四、组织和管理

  为加强对广东肇庆中学高中一年级“指标到校”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教育局成立广东肇庆中学“指标到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组织“指标到校”招生工作,协调解决招生工作中遇到的困难问题(领导小组人员名单见附件2)。

  五、其他事项

  (一)在应届初中毕业生填报中考志愿前,广东肇庆中学指标生名额分配情况在本校和相关学校公告栏进行公布。

  (二)各初中学校要通过学生家长会、校讯通、微信公众号、校园公告栏等多种形式,加强对广东肇庆中学“指标到校”招生工作的宣传力度,指导初中毕业生科学填报中考志愿。市、区两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大对广东肇庆中学高一年级“指标到校”招生工作的监督管理力度,制定有效工作措施,杜绝违规招生的现象发生。

  (三)各初中学校在6月18日前完成对市反馈的填报广东肇庆中学志愿的考生进行“指标到校”资格审核,并在学校公示栏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后报送端州区教育局,由端州区教育局汇总后于6月30日前报送市教育局。

  (四)指标生录取结束后,录取名单须在端州区教育局和广东肇庆中学公示1周,公示无异议后由广东肇庆中学发出录取通知书。


  附件:1.广东肇庆中学2021年高中一年级“指标到校”招生名额分配表.xls

2.2021年广东肇庆中学“指标到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