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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荆州市2021年高中招生计划公布

 

荆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荆州开发区、纪南文旅区教育局,市直各中学、中等职业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29号)和《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基二〔2016〕4号),进一步规范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秩序,促进教育公平,现就做好2021年全市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

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对象为参加全市统一组织的2021年初中学业水平考试、考查和综合素质评价,其成绩达到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要求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录取对象为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全市高中毕业生、往届初中毕业生和其他人员。

二、招生范围

普通高中严格按照招生范围,实行属地招生。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面向荆州区、江陵县、松滋市、石首市、监利市和洪湖市招生;沙市中学面向沙市区、公安县招生。市体育运动学校、民办高中面向全市招生。外地公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省教育厅批准;外地民办普通高中在我市招生,需经市教育局批准。

经我局审核具有招生资质的各中等职业学校(见附件3)均可面向全市招生。

三、招生计划

(一)计划制定。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计划由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县(市、区)教育局分别下达,省教育厅下达市州总计划和跨区域招生计划,全市普通高中招生计划由我局依据各地申报情况,结合全市教育发展需要及学校实际办学现状分校下达。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计划由我局结合各校办学条件、师资力量、生源情况分校下达。

高中学校招生计划的编制与执行、选课走班与班额控制必须匹配,凡出现大班额的,除严肃问责外,一律调减来年招生计划。

(二)计划类别。省级、市级重点高中招生计划(不含省教育厅下达的中外合作计划、我局下达的2所省级重点高中的“圆梦计划”)分为统招计划和统配计划两类,其中统配计划不低于招生计划的60%。执行统配计划时,根据各初中学校参考人数占区域内参考考生人数的比例,由各县(市、区)直接分配到各初中学校。

(三)自主招生。2所省级重点高中试行自主招生,鼓励招收具有发展潜质的创新人才,招生计划控制在l%以内,具体招生方案由招生学校研究制定,经学校招生工作专班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审定后执行。

(四)体育特长生招生。体育特长生招生计划控制在具备招生资格学校总计划的3%以内。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要求见《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普通高中学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工作的通知》(荆教办〔2021〕21号)。省级、市级示范高中招收体育特长生的录取最低控制线不得低于学校录取资格线的70%,且不得低于普通高中最低控制分数线(特色项目学校除外)。

(五)中外合作计划招生。中外合作办学的招生纳入普通高中招生统一管理,严格执行经省教育厅审批的中外合作办学计划,在规定的生源范围内招生。两所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国际部面向荆州中心城区招生,公安一中国际部面向公安县招生。经省教育厅批准开展中外合作办学的普通高中要切实履行办学主体责任,招收的学生要按国家规定的班额单独编班、单独组织教学,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禁超标准收费、跨学期收费。

(六)“圆梦计划”招生。继续实施省级重点高中(荆州中学、沙市中学)招收农村应届初中毕业生“圆梦计划”。招生录取方案见附件1,可填报“圆梦计划”的乡镇初中名单见附件2。

四、志愿填报

“湖北省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省中招系统”)是省定的唯一合法的招生平台,应届初中毕业考生报考高中阶段学校(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3+2”分段培养和“五年一贯制”招生学校)必须在省中招系统上填报志愿。志愿填报是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和后期注册学籍的重要依据,志愿由考生自主填报,严禁代填。

(一)志愿设置

1.报考中等职业学校的应届考生,可在所有中等职业学校中选择2-3所学校填报,考生入学后再选报确定专业。建议考生填满3个志愿,凡是只填报1个志愿或几个志愿重复的,不利于考生录取。考生所填志愿为顺序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