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仙居县教育局文件
仙教发〔2023〕18号
仙居县教育局关于印发《仙居县2023年
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
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中学:
现将《仙居县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仙居县教育局
2023年3月9日
仙居县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
与高中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入推进 高中阶段学校多样化发展,有效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 态,更好满足初中毕业生多样化的升学需求,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浙教基〔2022〕12号)和《台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台州市2023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与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台教基〔2023〕2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关于中考
(一)报名条件
1.具有仙居户籍,有正式学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2.具有仙居户籍的往届初中毕业生。
3.非仙居户籍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其父或母须在仙居已领取《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我县初中学校有三年完整的学籍,且就读至毕业。
4.符合《关于印发<台州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的通知》(台人才领〔2020〕31号)文件规定的高层次人才子女。
(二)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参加中考的考生须在学籍或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本县应届初中毕业生由所在初中集体统一报名,非仙居县户籍的应届初中毕业生符合有关条件要求在仙居报名的,须经本人申请,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由学校审核。仙居户籍的往届生、在县外初中就读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带义务教育证书或在读学校的学籍证明和户籍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初中报名,同时须填写《回户籍地报考申请表》(见附件1)。非仙居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还需提供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同时须交验《非仙居户籍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仙居初中学校学习和学籍审核表》(见附件2),该表经核验后,由报名点交县教育考试中心留存。报名点工作人员必须认真按规定查验考生的学籍、学历、年龄和户籍,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报名。
2.考生报名信息录入(如姓名、性别、户籍、身份证号等),并进行电子摄像。由各报名点学校统一组织考生从初中学籍数据库中导出相关信息,没有本县学籍的考生,另行录入考生信息。考生姓名中间及前后不留空格。报名序号采用七位数,第一、二位为仙居县代号(83),第三、四位为报名点代号,第五位到第七位为各报名点考生顺序号。考生应如实录入报名信息,并对自己所录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符合优惠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同时交验有关原始证件并留存复印件一份。
3.报考缴费:考生报名时,须按规定缴纳报考费,报考费按省物价局浙价费〔2002〕138号文件规定执行,每位考生6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