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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成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各学区,中小学: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升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和《温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2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温教基〔2022〕48号)等有关文件精神,持续巩固提高学校“双减”工作水平,全面加强高中阶段学校招生管理,切实规范招生秩序,维护良好教育生态,助力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县域样板,现就做好2022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综合考虑当前初中毕业生数量、今后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目标、普职教育协调发展等因素,以及到“十四五”末儿童平均预期受教育年限达到15.5年的要求,进一步优化普职招生比例,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推动普通高中高品质和职业高中特色化发展。要按照国家规定的办学规模和班额标准,认真核定、科学编制招生计划,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确保按计划严格执行。

二、录取原则

(一)择优录取。全面衡量学生发展情况,既关注学生学业水平,又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和身心健康;既关注学生共同基础,又关注学生个性特长,在综合评价、尊重选择的基础上择优录取。

(二)一次录取。实行全市统一的招生管理系统录取。每位考生可参加多种方式招生、填报多个志愿,但只有一次录取机会。考生被其中一所学校录取后将被锁定,其他学校不再录取。不在全市统一招生管理系统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三)信息公开。各初中学校要提前将有关高中学校的招生计划、录取办法、特长生招生、中考加分政策、录取要求和收费标准等招生信息告知考生和家长,以便考生及家长在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时做出正确的选择。

(四)同城待遇原则。文成县引进人才子女、浙商文商回归人员子女在我县参加高中段学校招生录取,享受本县居民同城待遇。

三、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办法

(一)普通高中类招生,根据招生计划、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按平行志愿统一录取。学前大专班、特长生招生,按招生计划、考生志愿和中考成绩,结合面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在提前批录取。

(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工作在普高招生最低控制线公布后进行。参加我县普通高中招生录取的,必须有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并且填报志愿,每位考生最多可填报3个志愿。民办普高须在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和考生家长公布2022级新生收费标准。经民办普通高中申请,市、县两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行民办普通高中跨县域按比例招生的办法。

(三)普通高中招生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录取,不得录取生源地普高最低控制线下或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未达5B的考生。普高最低控制线,经所在地教育局划定,报市教育局审定后,统一向社会公布。文成中学中不得录取综合素质评价未达2A3B的考生。考生在报考特色生或特长生时,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对应维度必须达到A等。

(四)普通高中县域内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不足时,由招生学校直接在温州市中招管理系统平台上进行自主择优补招,额满为止。

(五)文成县域外省内户籍父母双方有一方户籍在本县的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县学业水平考试者,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和参加普通高中录取。

(六)浙江省外户籍初中毕业生参加我县学业水平考试者,可参加中等职业学校录取。参加公办普通高中录取,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初中电子学籍和初中三年连续完整的学习经历;

  2.学生或其父母一方(其他法定监护人)在本地取得《浙江省居住证》一年及以上(2023 年起需两年及以上,2024 年起需三年及以上),享受同城待遇。

四、三所普通高中招生

(一)文成中学招生

1.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升学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文成中学招生按平行志愿录取,凡是未填报文成中学志愿的考生,将不予录取。

(二)文成县第二高级中学招生

1.根据招生计划,结合升学考试成绩及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依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继续招收民航特色班,具体招收人数和办法由学校制定,报教育局备案后向社会公布。

(三)文成县武阳书院招生

武阳书院招生对象:统招生、跨县域招生。

  统招生根据志愿填报择优录取;申请跨县域招生,除跨县域招生数不超过学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5%之外,且在一个县域招生不得超过5%。跨县域招生录取工作在招生志愿填报截止日开始,凭录取码在招生管理系统上择优自主录取。

(四)定向生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