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7-26 06:57 阅读次数:
2020年秋季大桥现代产业园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各位家长(监护人):
根据《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2020年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充分保障适龄儿童的合法权益,确保2020年秋季大桥园区一年级新生入学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实施,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龄范围
2014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方可登记入学。
2014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儿童未满6周岁,不能入学。
二、对口就近入学: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对口就近入学,直接到服务范围内学校审核登记。(户籍或房产所属区域的学校详见第五点划片范围)
1.第一类:适龄儿童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大桥户籍)
提供: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说明: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户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的,由学校视学位情况决定是否接收。如学校不能接收的,由大桥教育总支统筹安排入学。
2.第二类:适龄儿童户籍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但其父母在学校服务范围内有房产并且入住的。(大桥房产)
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房产证明(不动产证、房产证、购房合同、自建房证明或还建证明等原件及复印件)及入住证明。
说明:
本公告中房产指普通住宅,不含商业用途或经营用途的写字楼、商铺、厂房等。房产所有人为适龄儿童父母。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但未入住的房产,不作为对口就近入学的依据。
入住证明指适龄儿童父母居住房屋2020年近两个月水、电、气、网之一的的缴费凭证。
另,适龄儿童随父(母)与祖父母(外祖父母)长期居住在一起,同时适龄儿童父(母)为独生子女并且适龄儿童父母在大桥地区无住房的,如能提供父(母)独生子女证和房管局出具的父母双方无房证明,其子女可以依祖父母(外祖父母)所有的房产对口就近入学。
(二)办理时间及地点
1.审核登记时间:2020年7月9日—13日
2.审核登记地点:服务范围内学校【详见后面的划片范围】
三、统筹安排入学:到大桥教育总支审核登记
(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属于统筹安排入学,到大桥教育总支审核登记。
1.第三类:适龄儿童户籍属于江夏区,其父母在大桥地区租住的。
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
(3)就学联系函(即户籍所在地对口小学出具,当地教育总支签署同意的外出就读证明)。
2.第四类:适龄儿童非本区户籍,其父母在大桥地区租住的。
提供:
(1)户口本(原件及户主页、孩子页复印件)、儿童预防接种手册(原件及复印件);
(2)租房合同(另附房东房产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产权所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产权人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