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于:2023-07-09 05:44 阅读次数:
各设区市、淳安县、宁波市奉化区、宁海县、海宁市、桐乡市、东阳市、常山县、开化县、三门县、龙泉市、遂昌县农业农村局:
现将《2023年浙江省“耕耘者”振兴计划》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职责分工和有关要求,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2023年7月6日
2023年浙江省“耕耘者”振兴计划
根据《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关于做好“耕耘者”振兴计划2023年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年度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发挥好社会力量助力乡村振兴的作用,推动农业农村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2023年,由腾讯公司出资,继续面向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免费培训。通过省市调训班、县级送教班、研学培训等模式,完成20期培训班,线下培训乡村治理骨干760人次、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680人次,并带动万人参加线上培训。
二、工作任务
(一)有序推进培训工作。“耕耘者”振兴计划主要面向年龄在18—55周岁之间、具有高中(中专)及以上学历的乡村治理骨干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开展培训。各县(市、区)农业农村部门选调产生学员,通知按时参训。实施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出现培训积极性不高、培训质量不达标等情况的机构将不再参与本项目。
(二)建设打造研学基地。进一步做实做细研学阶段培训,继续推进研学基地遴选、建设和管理。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会同培训机构,针对研学基地开发本地特色鲜明、示范教育意义明显、实践性推广性强的研学课程。鼓励各地把有条件的粮油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打造为研学基地,探索开展大豆玉米单产提升研学培训。
(三)开发丰富培训课程。各级农业农村部门与培训机构加强合作,积极开发建设线上线下培训课程。乡村治理骨干以党组织领导下的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理论、方法以及“积分制”“清单制”“网格化”“枫桥经验”“村民说事”等实践经验为重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突出稳粮扩油、质量提升、财务管理、品牌创建、市场营销、风险防控、融合发展等内容。
(四)支持学员实践发展。持续关注参训学员在乡村治理能力和产业发展方面的作用发挥情况,推动学员将学习内容转化为实践成果。指导学员使用“积分制”“清单制”等乡村治理工具,支持学员在本地的乡村治理实践。指导学员使用“家庭农场随手记”免费记账软件和农民合作社财务管理软件,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数字化管理和市场对接能力。
三、培训安排
(一)乡村治理骨干培训。
1.第一期县级送教班。地点:桐乡市;时间:7月;培训人数:60人。
2.第二期县级送教班。地点:东阳市;时间:7月;培训人数:60人。
3.第三期县级送教班。地点:遂昌县;时间:7月;培训人数:60人。
4.第四期县级送教班。地点:海宁市;时间:8月;培训人数:60人。
5.第五期县级送教班。地点:宁海县;时间:11月;培训人数:60人。
6.第六期县级送教班。地点:开化县;时间:11月;培训人数:60人。
7.第一期省市调训班。地点:宁波市;时间:3月(2022年延期);培训人数:100人。
8.第二期省市调训班。地点:湖州市;时间:7月(2022年延期);培训人数:100人。
9.第三期省市调训班。地点:丽水市;时间:8月;培训人数:100人。
10.第四期省市调训班。地点:温州市;时间:11月;培训人数:100人。
(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培训。
1.第一期县级送教班(农民合作社)。地点:常山县;时间:3月(2022年延期);培训人数:60人。
2.第二期县级送教班(家庭农场)。地点:三门县;时间:5月(2022年延期);培训人数:60人。
3.第三期县级送教班(农民合作社)。地点:杭州市;时间:7月;培训人数:60人。
4.第四期县级送教班(家庭农场)。地点:东阳市;时间:7月;培训人数:60人。
5.第五期县级送教班(家庭农场)。地点:龙泉市;时间:7月;培训人数:60人。
6.第六期县级送教班(农民合作社)。地点:遂昌县;时间:7月;培训人数:60人。
7.第七期县级送教班(农民合作社)。地点:开化县;时间:8月;培训人数:60人。
8.第八期县级送教班(农民合作社)。地点:宁波市奉化区;时间:11月;培训人数:60人。
9.第一期省市调训班(农民合作社)。地点:杭州市临安区;时间:3月(2022年延期);培训人数:100人。
10.第二期省市调训班(家庭农场)。地点:嵊州市;时间:8月;培训人数:100人。
四、相关要求